2022年全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索引号:GS3965/2022-19205部门:市场监管局
栏目:知识产权来源:
作者:日期:2022-04-1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 》、《甘肃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及《会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部署,加快构建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持续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以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保护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制定实施《2022年会宁县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开展全县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有效发挥检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推动各地压实属地保护责任。指导县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以点的突破带动全县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知识产权保护股、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强化源头保护。持续严格规范专利、商标申请行为, 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持续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引导代理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重点监控名单,严防非正常申请外溢造成国际影响。及时处置上级交办的恶意商标注册等违法行为线索。(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知识产权保护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加强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畅通受理渠道,深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持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推动建立区域内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合并行政裁决、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机制。更好发挥行政保护优势,对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外资企业加大维权援助力度,便利权利人依法合理维权,对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加大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知识产权保护股、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强化商标保护。贯彻实施《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加大对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聚焦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环节,加强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高等严重侵权行为办案业务指导。切实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加强对驰名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知识产权保护股、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以地方标准为基础的标准体系,推进地理标志资源库和产品产地溯源可查、可追、可究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严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使用和监管,加大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向社会公开的力度,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质量管理水平。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内的地理标志监管力度,推动示范区建立健全质量基础、信用、协同监管、执法维权和宣传推介体系。(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知识产权保护股、综合行政执法队

(六)护航重大活动树立全国一盘棋意识,全力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围绕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大展会,与商务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我市参展企业知识产权培训、侵权风险排查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知识产权保护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七)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执法。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种业、水泥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对示范区地理标志产品、高价值产品、热销产品和互认互保产品以及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的执法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知识产权保护股、综合行政执法队

(八)聚焦关键环节加强执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不断完善纠纷处理机制,快速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引导平台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加强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抽查检查的力度,完善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对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市场加强检查,及时核查问题线索,督促做好整改。(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知识产权保护股、综合行政执法队

 (九)紧盯重要节点加强执法。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结合地理标志产品区域性、季节性特点,在应季地理标志农产品集中上市的时间节点,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协作工作力度,为喜迎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知识产权保护股、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完善快速协同保护机制。落实与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合作框架协议,提升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在知识产权宣讲、执法保护、维权援助、联盟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借助中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优势,为全县知识产权执法办案提供专业支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知识产权保护股、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一)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作,做好行刑衔接、诉调对接,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认定和惩戒。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依法严格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知识产权保护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2022年3月)。根据本方案,请各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执法计划,于2022年3月底前将本地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报送县局知识产权保护股。

(二)组织实施(2022年3月-11月)。切实增强做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遇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对侵权假冒问题多发频发、行政保护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通过约谈、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

(三)总结阶段(2022年11月下旬)。认真凝练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本所、本单位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县局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经费和执法装备保障,支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深入贯彻《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评选行政保护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对下级单位上报的疑难案件请示,认真研判案情、做好法理分析、及时予以答复。

(三)加强协同联动。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和"双打”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 密切协同配合,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力。深入落实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协议,加强跨地区执法交流和案件移送。建立健全与电商平台工作联动和信息推送机制,提升互联网领域保护效率。

(四)加强宣传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宣讲交流等活动,提升行政保护能力和水平。提高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有效应对知识产权相关舆情和突发事件。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执法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有力震慑侵权违法行为。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点时段,大力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的宣传引导,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