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寨子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索引号:GS3566/2022-19147部门:头寨子镇
栏目:应急信息来源:
作者:日期:2022-03-09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联防联控。镇党委镇政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3.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4.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白银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会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修订版)等法律法规。

(四)阶段划分

依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管理

(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头寨子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防范应对工作,研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各村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作联动,安排部署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长:张兴强  党委书记

杜玉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田治亮  副镇长、中湾村包村组长

席金斗  卫生院院长

 员:王万清  人大主席

 鹏  党委副书记、八岔村包村组长

           陈亚强  党委副书记、成牟村包村组长

 伟  纪委书记

梁彦荣  副镇长、塬边村包村组长

武爱国  副镇长、双坪村包村组长

孙向娥  党建办主任、香林村包村组长

        武自江  武装部长、共丰村包村组长

 谱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杨立将  司法所所长、祥麟苑社区包抓组长

柴厚隆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坪岔包村组长

徐秀霞  财政所所长、牛门洞村包村组长

杜克利  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头寨村包村组长

刘岩松  派出所所长  

 明  教管中心主任

 斌  兽医站站长、小寨村包村组长

李国强  牛河村包村组长

常振兴  三百户村包村组长

李守龙  老鸦村包村组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六组”,各小组工作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1.办公室

长:田治亮

员:陈怡辉、靳卫东、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承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县防控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疫情事件的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的撰写与报告;负责上报疫情信息;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承担县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综合性工作。

2.疫情分析报告及处置组

长:田治亮 席金斗

员:镇卫生院医务人员

负责掌管网络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生健康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村卫生室疫情网络报告进行指导;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与省、市、县及国家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网络畅通,并及时上报。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和)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

3.市场监管组

长:孙谱  杜克利

员:张丽红、各村党支部书记

负责从野生动物养殖到餐桌消费流程管理、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宣传及舆情应对组

长:孙向娥

员:宋斌斌、罗鹏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各村、各学校、各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物资保障组

长:王万清

员:邢旺、薛广英、刘强

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调度和保障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统筹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后勤保障需求及时向领小组报告并配合

6.社会稳控组

长:王鹏、刘岩松

员:姚康伟、庄晓宁、赵秀珍、马建琴、派出所全体干警

密切关注疫情期间社会稳定动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加强研判预警,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负责做好涉事群众安抚工作,协助开展救治工作,对拒不执行隔离、留观等防控措施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传播不实信息、网络造谣生事、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依法处置;维护和保障公路运输畅通;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防控督查组

长:李伟

员:李钰、刘学娟

负责督导防控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负责向镇党委镇政府或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在疫情防控中发现的渎职、失职、违纪等问题线索及责任追究

三、应对准备

(一)预案及方案制定

工作协调及信息汇总组负责制定总体预案并根据对疾病的认知情况及时调整防控对策,其他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制订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

(二)做好体温检测

在镇卫生院、学校、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疫情期间的体温检测。

(三)妥善做好病例转运

各村要做好境外及中、高风险区返乡、探亲等人员的排查摸底及身体状况的检测,及时向镇防控办报送信息。如发现发烧、干咳等明显症状的,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妥善安排密切接触人员居家隔离,并向疫情分析报告及处置组及镇卫生院报告详细情况,疫情分析报告及处置组人员(镇卫生院)经分析研究后将情况报送县防控办,经研究认为确需入院检查的,要协调县疾控中心专用车辆转运,转运工作要做好人员、车辆、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物品等准备,做到专车转运,及时、科学、规范洗消,车上工作人员按规定防护。要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四)抗病毒药物准备

疫情分析报告及处置组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订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向上级单位提出需求建议。

(五)其他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

疫情分析报告及处置组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要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储备。

(六)监测与风险评估

疫情分析报告及处置组负责健全覆盖全镇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网络,完善监测工作方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工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开展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监测及应对策略措施。

(七)宣传教育

宜传组积极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学校、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八)督导与评估

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四、应急反应措施

(一)镇政府

1)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启动本预案,并按照应急处置一级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组织本辖区内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自愿者参加防控和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落实县外返乡人员信息排摸、发热和咳嗽人员排摸管控、疫情防控检测点执勤、交通劝导、叫停所有聚集性活动和集体性聚餐以及红白喜事、暂停所有逢集活动、宣传动员制止邻里走访和串门串户、公共场所消毒等必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3)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各行业部门的安排部署和防控处置要求,分类分项采取措施,按照应急处置一级响应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4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启用临时隔离和避难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本镇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疫区的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公共场所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辖区内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5)辖区内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并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6)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辖区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培训。

7)采购、接收、分配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8)配合民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

9)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逐级负责、责任到人。

(二)镇卫生院

(1)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对发现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及时向头寨子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由卫生院负责及时派专人专车护送至会宁县人民医院,由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并上报上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经省级专家诊断组确认的病例,按照《全国其他省份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程序》上报,并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进行积极救治,一般不得转诊;确需上转的,由县救治领导小组报告上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经综合评估后再行上转。

3)配合县级疾控中心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指导病人开展家庭消毒。

  (4)按县级疾控中心要求,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全面落实医疗卫生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注意个人卫生和物品消毒,防止医源性感染和传播。严格做好病区探视管理,控制人流量,严防院内交叉感染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7)在县级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8)做好出院病人的随访与医疗服务工作,落实康复期病人的各项防控措施

(三)教委及学校

(1)镇属学校发现有发热咳嗽和疑似人员必须立即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疾控中心报告,在上级指导下,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理,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2)发现有发热咳嗽和疑似人员,应立即指定隔离场所,隔离发病学生,开展初步调查,进行必要对症诊疗处理,为上级应急工作队伍现场处理提供支持。

  (3)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除公安及抢险救灾人员外,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为现场勘察和事件调查提供良好的条件。 

  (4)如遇到事件现场有人员受伤,在保护现场的同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将伤员送医院急救。 

  (5)在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积极配合相关专业机构进行现场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为查清疫情传播的成因与经过提供第一手材料。

(四)单位

  (1)发现有发热咳嗽和疑似人员时,应立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疏散人群,隔离疑似病人,防止二次传播。

  (2)配合卫生医疗机构做好病人诊治工作。

3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做好“六个一律”管控措施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并张贴《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节后安全生产警示》;必须按照省市安委办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复产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并将两个方案报属地县区应急管理局和行业主管部门

(五)镇属其它单位

  (1)按照头寨子镇会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针对本单位实际和防控需要,制定本单位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疫情信息管理与报告工作;对本单位的病人、疑似病人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对人员外出限制等措施,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单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

  (3)执行政府对本单位实施的封锁、隔离措施。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单位内应急隔离场所,做好封锁、隔离期间本单位的生活保障工作。

  (4)做好单位内防护用品、消毒设施的采购、供应、分配和使用工作。

  (5)在单位内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解释和健康教育工作。

  (6)开展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单位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六)派出所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七)村(居)民委员会

1)当辖区内发生疫情时,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2)当辖区内发疑似病人时,应及时报告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样本采集及疑似病人收集,做好宣传工作。

  (3)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并对专业防治机构认为需要进行隔离的本社区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

  (4)接收、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为隔离者提供生活必需品、处理生活垃圾。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场所和家庭内的消毒工作

6)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特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对辖区村(居)民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辖区村(居)民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与应急技能的培训。

应急反应的终止

头寨子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会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终止决定,确定本乡镇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关事宜的终止。

五、责任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镇党委、政府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汇报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工作致残、死亡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劳务和物资(车辆、房屋)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六、附则

社会事务中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