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城驿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 | GS5207/2022-19092 | 部门: | 郭城驿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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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郭城驿镇 |
作者: | 日期: | 2022-04-06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对遏制耕地撂荒的决策部署,充分整合土地资源,挖掘生产潜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集中力量,摸清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按照必须复种一批、引导流转一批、代耕代种一批、土地托管一批、改善提升一批、还林还草一批等“六个一批”的办法,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生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全镇存在的耕地乱象问题,依法有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村集体经济、农村耕地、农民利益得到依法保护。
——坚持稳步推进。强化措施,主动作为,稳步推进,在重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承包土地、耕地撂荒等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的耕地撂荒等问题乱象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
——坚持民意决策。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优先发展。对整治的撂荒农田和依法收回的集体耕地,坚持优先发展粮食种植,优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10月底,全镇整治撂荒耕地6885亩,违规承包集休土地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休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镇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小麦年下达15830亩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四、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信息台账;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要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帐信息,做到帐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
(二)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社区)“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作用,培育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后顾之忧。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四)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各村(社区)要认真分析当地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季节性的撂荒地,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采取深耕晒垡、耙耱收口等歇地措施或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五)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
五、整治步骤
(一)前期准备(2022年3月10日-4月)。镇上成立撂荒耕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政策措施,对照图斑,摸清全镇范围永久基本农田、确权承包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撂荒情况,下发全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撂荒地指导性整改任务。
(二)全面摸底(2022年4月-5月)。各村、清凉社区按照镇上下发的工作方案,组织工作专班和技术力量,以社为单位,开展在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上栽植果树、挖塘养鱼、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将调查汇总情况报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集中整治(2022年5月-9月)。各村(社区)在边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边组织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集中整治期间,每周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四)自查总结(2022年9月-11月)。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总结全年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
集中整治期间,镇上将成立以镇纪委牵头的督查工作组,结合卫星图斑开展全程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村(社区),并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村(社区)进行约谈,指导相关村(社区)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做好全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镇上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包村组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镇撂荒地问题专项整治的决策措施,安排部署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推进落实。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和反馈工作情况。监督撂荒地复耕复垦信息台帐动态,开展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对村(社区)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约谈。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党政同责要求,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耕地撂荒问题突出村(社区)进行通报约谈。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和调度各村(社区)做好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土地确权相关资料,宣传指导《农村土地管理法》、农业承包政策等工作,汇总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参加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各村(社区)负责辖区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本村(社区)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做好宣传发动、实地调查、纠纷调处、张榜公示、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管理、土地整治等相关工作,要特别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依法收回长期撂荒耕地的承包权或经营权。
(三)加强技术指导。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镇级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进行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小喇叭、微信群、公示栏等,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各村(社区)和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