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太平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GS2783/2022-18822 | 部门: | 太平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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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3-16 |
一、会宁县太平店镇人民政府概况
1、主要职能
太平店镇人民政府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太平店镇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 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 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有机构17个,其中行政8个,事业9个,本年无变动。
会宁县太平店镇人民政府基本情况:机构编制56名(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34名),领导职数9个,核定行政编制22人,现有在职职工20人,由县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34人,现有在职职工39人,工勤人员4人,由县财政全额拨款;退休人员23人,由社保拨款。
二、会宁县太平店镇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太平店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93.99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693.9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82万元,减少2.37%。预算支出693.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82万元,减少2.37%。本年预算收支与去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2、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太平店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3.99万元,本年支出693.99万元,其中其中:行政运行(2010301)231.12万元;事业运行(2010350)304.1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44.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59.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29.0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9.9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5.56元。
3、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太平店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3.99万元。工资福利预算595.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3.65万元,津贴补贴209.39万元,住房公积金44.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5.24万元,其中:办公费66.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6万元,工会经费4.23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会议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28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会宁县太平店镇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95.24万元,其中:办公费66.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6万元,工会会费4.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5、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6、2022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
2022年采购总安排为3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7、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会宁县太平店镇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8、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太平店镇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693.99万元,预算总支出693.99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9、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对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