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宣传方式 强化宣传教育

索引号:GS3190/2022-18744部门:政府金融办
栏目:金融信息来源:
作者:日期:2022-03-04

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自觉防范、主动拒绝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会宁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围绕一个中心、强化宣传教育。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称《条例》)宣传贯彻为中心,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主要向社会公众宣传解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其他防范非法集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做好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的宣传普及,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势、危害等;加大对非法集资高发领域案件特点的宣传教育,广泛播放各行业领域新型非法集资警示案例,增强宣传教育的可视性和可读性;向群众传授辨别技巧、举报途径等,提升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持续扩大《条例》知晓面和影响力,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二、条块协同发力、靠实宣传责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不断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本辖区、本系统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宣传教育工作条块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和精准度。严格开展平安会宁建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评价工作,引导各乡镇、处非成员单位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有效提升宣传教育合力和质效。

三、突出群防群治,优化宣传机制。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工作与群防群治的有效结合,既要加大对人民群众宣传教育力度,又要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当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员,着力形成“上下长期抓、基层重点抓”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充分利用各类中心广场、活动中心、人群聚集区域等场所,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网格员的基础网络辐射作用,深入街头、小区、家庭、村组,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语言、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乡镇赶集日等有利时机,加强对偏远村组的宣传教育。

    四、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形式。着力推动宣传教育方式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各相关部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易感人群,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真正使宣传教育入脑入心。持续强化与金融知识普及月、敬老月、“5.15”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全国性活动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资源,切实把“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进网点)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