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索引号: | GS3322/2022-18623 | 部门: | 翟家所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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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安全生产 | 来源: | 县融媒体中心 |
作者: | 日期: | 2022-02-28 |
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民族的希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离不开良好的道路安全环境,离不开社会,离不开家庭的关注和重视。交通事故瞬间会给一个幸福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悲伤,甚至是绝望,而很多事故都是因为学生对交通安全的无知和家长的疏忽造成的。为了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会宁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关爱生命,平安出行”。
一、给家长们的小提醒:
1.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请您在驾车接送孩子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规,校园门口规范停车,服从交警指挥,文明驾驶,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超员、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骑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骑电动摩托车、摩托车需年满18周岁,家长要做好日常监督,教育阻止不适龄孩子骑车上路。教育孩子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骑车时不要双手离开把手、不要戴耳机听音乐、打电话,骑车时不准载人。远离驾驶“鬼火”摩托车飙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3.不要让孩子乘坐人货混装或没有资质的黑校车上下学。请各位家长注意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驾车外出、上班或者接送孩子途中,时刻以身作则,文明出行,以实际行动为孩子做好表率。
4.教育孩子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一停、二看、三通过”,并从人行横道过马路,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随意横过公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二、给学生们的小提醒:
1.文明乘车。乘坐公共汽车时在汽车停稳后依次排队上车,不要在车厢内推搡打闹,避免摔倒;不要将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刮伤;不要向车窗外抛洒垃圾杂物;下车后请勿从车前穿行。
2.安全文明步行。上学放学路上应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请走斑马线、天桥等安全过街设施,遵守交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右行走,不要三五成群并排行走,不要东张西望,不要追逐打闹,更不要做低头族,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3.独自乘车上学时请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坚决杜绝乘坐“黑校车”“黑出租车”,否则隐患无穷。
4.倡议积极响应“低碳出行、绿色出行”的出行号召,改变机动车接送孩子的方式,坚持多步行、多骑自行车、多乘公交车、少开自家车接送孩子,做绿色出行、助力畅通的模范。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家长、学生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既是对其他学生的关爱保护,更是对自己孩子的关爱保护,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会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