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 GS1836/2022-18389 | 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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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者: | 日期: | 2022-02-14 |
各县区人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白银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21〕1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建立健全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从脱贫摘帽之日起,对5个县区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做好过渡期内工作体系、政策举措等有效衔接,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4年,高质量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县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到2035年,脱贫县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市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
在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紧盯脱贫人口的稳岗就业等,有针对性开展帮扶措施补短板,强弱项,防止贫困反弹。按照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有关帮扶对象的动态管理。依托甘肃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甘肃省就业大数据等数据平台,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类纳入帮扶范围,并及时采取针对性就业帮扶等措施,做到早发现、早纳入、早帮扶、早清零,杜绝规模性返贫致贫。特别对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的,要及时纳入现有社保体系,开展就业等专项求助,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各县区人社局)
(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要全面摸清扶贫项目形成资产底数,对财政扶贫资金和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资产进行清查,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在巩固人社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特别要加强扶贫车间补助资金监管,要一定明确用途,对资金使用要实行动态监控,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规范使用。(责任单位:就业科、各县区人社局)
(三)着力保障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1.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宣传机制。依托市县乡村社工作微信群、qq群和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建立健全五级信息网络宣传机制,第一时间将有关就业帮扶信息,社保帮扶政策等传入村社,传入农户,提高就业、社保等人社政策知晓率。(责任单位:市劳务办,各县区人社局)
2.精准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要依托甘肃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甘肃省就业大数据等数据平台,进一步完善脱贫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实名制管理,对有意愿的劳动力要应输尽输。同时,要强化动态管理,不断夯实脱贫劳动力培训就业基本信息。加强用工信息收集力度,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加大脱贫劳动力有组织输出力度,力争每年输转脱贫劳动力超过上年,增加脱贫人口收入。完善“培训机构+劳务中介+就业企业”的培训就业一体化机制,以用工需求为导向,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实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输转劳动力的就业技能,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就业。(责任单位:市劳务办、职建科、各县区人社局)
3.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帮扶。不断加强劳务中介机构、劳务带头人、劳务经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劳务输转管理,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扶持一批公益性劳务机构,建优建强一批村社劳务合作社,培育壮大一批外出务工“带头能人”,充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抓脱贫人口就业,为农村劳动力和用工单位搭建供需对接平台。(责任单位:市劳务办,各县区人社局)
4.持续加强劳务协作。不断稳固旧劳务基地、开拓新劳务基地,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塘等发达地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区域劳务协作。要强化已建立的苏州、威海、滨洲等市州人力资源合作机制,引导鼓励脱贫人口到发达地区开眼界学技能增收入。(责任单位:市劳务办,各县区人社局)
5.做好扶贫车间转型升级。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扶贫车间转型升级认定,对符合条件登记注册为独立市场经营主体或龙头企业子公司的车间,转型成为乡村就业工厂;暂不具备独立经营能力的扶贫车间,转型成为乡村就业帮扶车间,引导逐步向乡村就业工厂发展。要不断规范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用工管理等,稳定农村弱劳动力、脱贫人口就业,对经营管理不善,市场竞争力弱的扶贫车间有序淘汰退出,切实建设好在村头的“就业帮扶小车间”,实现留守妇女和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务工、务农、顾家”三不误,充分体现乡村就业工厂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增收的目的。(责任单位:市劳务办,各县区人社局)
6.规范乡村公岗管理。统筹用好乡村公岗管理,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帮助弱劳动力、半劳动力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健全按需设岗、因岗定人、因岗定责、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性岗位和生态护林员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劳务办,各县区人社局)
(四)精准实施技能提升
1.推进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坚持立足现代绿色农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需求,深入推进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民技能人才更好地契合产业发展需求。(责任单位:职建科,各县区人社局)
2.强化企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将生产岗位和培训中心组成系统的技能实训基地。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采用岗位实践、脱产进修、网络培训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和实践能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职建科、各县区人社局)
(五)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聚焦脱贫县区、脱贫乡村和“十三五”期间的10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21万户建档立卡搬迁户,从就业、培训、创业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安置区周边建设扶贫车间,发挥帮扶带动效益,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能就业,能致富。(责任单位:市劳务办、市就业促进中心、职建科、就业科、各县区人社局)
(六)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
持续对接天津市,加强与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建立的固定结对帮扶关系,优化协作帮扶方式,争取在继续给与资金支持、项目援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劳务协作、人才支援、扶贫车间建设等,巩固拓展东部协作区与我市受援县协作结对关系。(责任单位:会宁县人社局、靖远县人社局、景泰县人社局)
(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配合做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责任单位:事业科,各县区人社局)
三、加强各类政策有效衔接
(一)金融服务政策。
对有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积极探索创业担保贷款与乡村振兴相结合,通过降低反担保条件、发放信用村贷款、送政策上门等方法,鼓励、支持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贷款,并通过前期创业培训,后期创业指导等发放,将资金风险降到最低。(责任单位:市就业促进中心、职建科、各县区人社局)
(二)人才智力政策
1.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根据政策要求,适度放宽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条件,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振兴乡村。白银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拿出404个(其中县直192个、乡镇212个)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面向白银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白银市人员进行招聘。同时,拿出66个招聘计划,面向基层项目人员进行招聘。(责任单位:事业科、各县区人社局)
2.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对乡村教师及艰苦边远地区乡村专业技术人才,从教、工作20年以上评聘中级职称,以及从教、工作30年以上评聘高级职称的,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外单列;落实基层项目生就业政策,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三支一扶”、引导进企业等计划,安排好工作岗位,落实好待遇保障,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充分就业。(责任单位:事业科、职称科、各县区人社局)
3.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组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进一步优化乡村治理人员知识体系,使乡村治理更加规范有效。(责任单位:专技科、各县区人社局)
(三)社会保障政策。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为300元,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和计划生育“两证户”等困难群体,继续实施政府代缴全部最低档次100元缴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仍保留现行最低缴费100元档次。在2020年度代缴的基础上尽快开展人员核查工作,尽早向财政申请代缴资金同时做好代缴人员台账和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台账。另外对审计提出的低保人员漏保问题予以重视,做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社保中心、各县区人社局)
四、工作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力量,做到过渡期内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市人社局成立关于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务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市局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的部署。各县区人社部门也要及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劳务办、各县区人社局)
(二)强化保障措施。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成果是衔接乡村振兴的基础,通过动态调整帮扶对象,提出更高的帮扶标准,调整完善帮扶政策,脱贫攻坚期形成的体制成果、政策成果才能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体制和政策体系之中,从而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局有关科室、单位,各县区人社局)
(三)做好规划实施。将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市人社局“十四五”规划,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责任单位:规财科)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微信、钉钉工作群等宣传载体,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区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先进经验,选树、挖掘一批乡村振兴方面的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局有关科室、单位、各县区人社局)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