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政策 会宁县教育惠农政策一览表(2021年10月修订)
索引号: | GS4668/2022-18133 | 部门: | 厍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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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村务公开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1-1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补贴对象及现行发放标准 | 发放形式 | 发放时间 | 政策开始执行时间 |
1 | 学前教育幼儿免除(补助)保 教费 | 省级 | 为接受学前教育的甘肃籍在园幼儿减免保教费。年收费低于1000元的,按实际免除;等于或超过1000元的,按每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其中建档立卡户子女(从2021年起不包括新入园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年收费低于2000元的,按实际免除;等于或超过2000元的,按2000元免除;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另行收取,具体参照各幼儿园收费标准 | 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根据认定、核准的学生人数,按标准将资金下达拨付到各幼儿园 | 分学期发放,春、秋两季各发放一次 | 2015年 秋季 |
2 | 义务教育 “两免一补” | 中央 省级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即免费发放国家规定课程的教科书;免学杂费,包含在学校公用经费内,公用经费2020年起拨付标准为小学生650元/生/年,初中生850元/生/年;向具有国家正式学籍的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生/年,中学生1250元/生/年;2019年秋季学期起,新增具有国家正式学籍的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学生等四个类型,补助标准为小学生500元/生/年,中学生625元/生/年 | 免费教科书由省级统一采购配发,免学杂费由财政国库集中拨付到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通过惠民系统直接支付到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 | 公用经费按春、秋季拨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按春、秋季分两次拨付 | 2006年 |
3 | 农村义务 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简称 “营养餐”) | 中央 | 对全省农村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适龄学生按照补助标准,由学校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会宁县城区学校中桃林中学、实验中学、思源实验学校、科创中学、北城中学、回民小学、红军小学、新北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等9所义务段学校主要招收农村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报请省上批准,也实施营养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没有实施“营养餐”的学校就读,享受不了该资助政策。标准为中小学4元/生/天(800元/生/年),2021年10月11日起提高标准为中小学5元/生/天(1000元/生/年),每年在校按200天计算 | 政府招标采购,企业统一供应食材,学校食堂供餐,不发放现金 | 学生实际在校期间每天享受(节假日除外) | 2012年 |
4 | 普通高中 免除(补助)学杂费 | 中央 省级 | 对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不包括新进入普通高中就读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均为有国家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学生)免除学杂费。2016年标准为400元/生/学期,2017年开始按学校学杂费实际收费标准免除。春季:一中、二中490元/生,其余各高中390元/生;秋季:一中、二中520元/生,其余各高中420元/生 | 各普通高中学校对认定为免费对象的学生在开学初直接免收学杂费,资金由县财政局、教育局按照认定、核准的免费学生人数、按免费标准下达给各普通高中学校 | 分学期发放,春、秋两季各拨付一次 | 2016年 |
5 | 普通高中 国家助学金 | 中央 省级 | 为普通高中有国家正式学籍的在籍、在校应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政策要求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优先资助)提供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生/年 | 资金由县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发文下达到各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惠民系统支付到学生资助卡 | 分学期发放,春、秋两季各发放一次 | 2010年 |
6 | 中职免学费 | 中央 县级 | 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学费标准为2000元/生/年 | 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根据认定、核准的学生人数,按标准将资金下达拨付到各中等职业学校 | 分学期发放,春、秋两季各发放一次 | 2009年 |
7 | 中职国家助学金 | 中央 | 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我省连片特困地区的58个县的农村学生。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生/年 | 县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发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到学生资助卡 | 分学期发放,春、秋两季各发放一次 | 2007年 |
8 | 省内高职(专科)免学费和书本费 | 省级 | 为在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减免学费和书本费(从2021年起不包括新进入就读的已脱贫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其中学费4500元,书本费500元) | 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联合发文,通过学生家长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一次性按标准发放 | 2015-2019年按学年发放,一学年发放一次;2020年开始分学期发放,春、秋两季各发放一次(标准为2500元/生/学期) | 2015年 秋季 |
9 |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中央 | 为大学阶段学生(包括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住宿费),标准为本专科最高为8000元/年,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年;从2021年9月份开始,标准为本专科最高为12000元/年,研究生最高为16000元/年 | 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个人贷款支付宝账户转入高校账户 | 每年秋季学期,一次性发放 | 2007年 |
10 | 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 | 省级 |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按“1+1”顺序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若精准扶贫专项(专科)计划院校生源不足时,面向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1次 | 仅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可报此专项计划 | 每年高考填报志愿时实施 | 20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