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误占误永耕地,这六个问题你一定要了解

索引号:GS4880/2022-18110部门:四房村
栏目:村务公开来源:
作者:日期:2022-01-11

近年来,国家为确保粮食安全,对耕地保护越来越严。这当中有一部分人并不是存心要乱占、乱用耕地建房,为避免“误”占、“误”用耕地,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与耕地有关的六个重要问题。


问题一、什么是耕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种。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按照自然资源部2020年发布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耕地指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农作物为主,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休闲地,以及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耕地,包括南方宽度小于1米,北方宽度小于2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耕作分为水田、水浇地、旱地三类。


问题二、是否眼见可以种农作物的就是耕地,不能种的就不是耕地?


耕地是国家规划的地类,因此,某块地是否是法定的耕地,不是通过肉眼判断,需要以自然资源部门法定数据为准。眼睛看到可以种农作物的土地不一定是耕地,不能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被违法占用建了房子的土地,已经种植了树木的土地,都可能是耕地。因此,某块土地是否属于耕地,需要查询自然资源部门的掌握的数据。


问题三、耕地上不能种什么?种了不能种的怎么办?


耕地是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不能随意种植树木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2020 年 9 月 10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提出耕地保护“六严禁”,即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2021年11月26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对擅自占用耕地建房,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等进行整治。对在耕地上种植树木等非农作物的,要稳妥处置并尽量恢复为耕地。


问题四、什么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答: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会议明确“八不准”: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问题五:已经占了耕地建房怎么办?


答:按照国家和省市区要求,对现存占用耕地建房按“四个一律”进行处置:


1、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后乱占耕地动工建房的,一律要从严整治,对占耕房屋予以拆除,对占用耕地实施复耕复绿。

2、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乱占耕地动工建房,但至发文之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处。经劝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对占耕在建房屋予以拆除。

3、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房屋,一律按现状予以固化,并根据相关政策分类处置。

4、从2020年7月3日起,农村在建房屋不管是否占用耕地,一律要停工报审,待批准之后方可恢复建设,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统一受理农村建房联审联批业务。


问题六:村民今后想建房应该怎么办?


答:从2020年7月3日起,所有农村建房需求均要“先审批、后建设”,“未批先建”造成乱占耕地的,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予以拆除。村民拟建房屋申请符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规定的,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依照程序予以审批,不符合规定的及时给予答复,具体申请事项可向所在村的村委会或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咨询办理。


来源:自然资源法律论坛

阅读 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