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会宁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函

索引号:GS5244/2021-17980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决策草案意见征集来源:会宁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会宁县卫生健康局日期:2021-01-04

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经合局、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会宁县税务局、金融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医保局: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 号)、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甘发〔2020〕11号)、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20〕24号)及全国、全省、全市中医药大会精神,加快推动我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中医药产业事业并举,将中医药打造成支撑会宁绿色发展崛起的新兴支柱产业,结合我县实际,我们起草了《会宁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转发给你们,请于2021年2月5日前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卫健局办公室(无意见也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人:齐世鹏

联系电话:0943-3226731

电子邮箱:158106594@qq.com

附件:会宁县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会宁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 号)、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甘发〔2020〕11号)、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20〕24号)及全国、全省、全市中医药大会精神,加快推动我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中医药产业事业并举,将中医药打造成支撑会宁绿色发展崛起的新兴支柱产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着力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提升中医药事业发展水平;大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做优中药材标准化种植。优化道地药材种植布局,打造道地药材优势产区,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10万亩左右。全面推行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加大种子种苗选优提纯、统繁统供力度,普及应用生态种植技术,创建一批国家、省级、市级中药材特优区,建成黄芪、党参、当归等大宗道地药材绿色有机示范基地。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推行“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引导中医药企业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稳定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到2025年,全县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率达到 50%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2.做强中药精深化加工。打造中药加工产业集群,引进一批中药龙头加工企业,培育一批中药企业集团,提升一批中药骨干企业,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到2025年培育1家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中药加工企业,力争新增1家上市企业。培育陇药大品种大品牌,到2025年打造1个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中成药大品种、2个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中成药特色品种。推动中药产业集聚发展,持续提升中医药产业园区的承载力和吸引力,辐射带动全县中药加工集约化发展,到2025年,全县中药工业生产总值达到10亿元,中医药产业全链条发展的要素基本完备,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

3.做大中药材市场化流通。建立中药材收储制度,提升中药材仓储能力,支持白银市中药材交易市场等建设标准化、规模化中药材仓储物流基地。到 2022 年全市中药材静态仓储能力达到3万吨,2025年达到4万吨。完善中药材市场体系,打造会宁县中药材专业市场,加快会宁县主产区市场发展,建设杨集镇产地市场。到2022年全市中药材交易额达到6亿元,2025年达到8亿元。加快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打造中药材电子交易平台,培育网货品牌。到2022年力争全市中药材网上交易额达到1亿元,2025年达到2亿元。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4.做活“中医药+”新业态。发展中医药康养旅游,依托中医药主产区、产地,重点建设1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打造中医药旅游目的地。推广药膳食疗,开展药食同源生产经营试点,发挥党参、黄芪等资源优势,大力开发功能性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其他养生保健用品。壮大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培育中医养生保健集团或连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促进中医药保健器械(具)、中药日化产品、中兽药、生物农药、饲料添加剂开发应用。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

5.做精全过程质量管控。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建立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强化产区环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道地药材认证。健全中药材第三方质量检测体系,完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提升中成药质量标准。探索建立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评估路径,加大中成药上市后评价工作力度,建立联动机制,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建立大宗中药材质量追溯系统,实现中药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溯源管理。加强中药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加大中药上市产品市场抽检,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将中药企业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林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二)全力提升中医药事业发展水平

6.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医疗机构全参与、城乡居民全覆盖、生命周期全服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到2022年,基本实现县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所有综合医院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妇幼保健机构设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疾控机构设中医防病科,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设中医监督科,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使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规范表述。优化中医机构服务模式,重点建设 1-2个县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组建中医医院牵头的医疗联合体和医疗共同体。深入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7.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实施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工程,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肤、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藏药浴等中医特色突出的专科专病。到2025年,全县建成15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筛选发布5-10 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4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30个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进中医药促进健康会宁行动,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到2025年,创建2个县级中医治未病中心,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现有资源布局建设1个县级中医康复中心,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在其他医院推广中医康复技术。坚持中西医并重,实施中西医协作攻关工程,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和抗生素耐药问题等,形成并推广5个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8.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立健全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将中医药机构和人员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成立中医药防治专家组,组建相应的中医药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中西医协同应对工作制度。制定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物资、人员、技术储备。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符合条件的建成独立的传染病区。积极研发推广中医药应对传染病的有效方剂和相关产品,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优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大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9.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突出中医药培训特色,依托会宁县卫生学校,强化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人员中医药类知识培训。调整优化培训内容,提高中医类专业课程比重。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允许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参加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县发展改革委

10.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实施会宁县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通过科研合作、学科联建、柔性引进、项目带动,全面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到2025年,培养造就1-2名全省知名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建设名中医传承工作室、中医流派传承工作室,开展“读经典、多临床、拜名师”活动,选拔树立1-2名陇原名中医。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将中医师承教育、中医药继续教育作为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培养20名师承教育继承人。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适宜技术全员培训工程,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审核选拔工作,加大中医(专长)医师培训力度,支持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培养100名掌握中医技术的实用技能人才。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11.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壮大中医药服务队伍,适度扩大中医全科医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推动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加大各类人才项目对中医药人才的倾斜。深化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注重中医药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对长期工作在基层的中医药人员,享受职称晋升的倾斜政策。按照国家部署,建立中医药行业表彰长效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

(四)加快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2.挖掘传承甘肃中医药精髓。繁荣中医药文化,大力发掘甘肃地域特色的中医中药健康传统文化,办好“一栏”:依托县电视台定期播放中医中药健康文化科普知识,开办疾病预防与中医养生保健科普知识讲堂。建立中医药科普文化传播微信公众平台,不断提高中医药文化科普普及力度。建成“两地”:依托县中医院等县乡村医疗机构和村级文化广场创建会宁县中医药与健康文化教育基地,传播中医药健康知识和文化;加大投入,把县六0一站创建成鼠疫防治与健康教育示范基地,充分利用中医防治各类传染病,加大鼠疫健康教育宣传和防治。打造“三馆”:着力实施中医药博物馆、中草药展馆和健康养生体验馆建设,推动中医中药健康文化传承与发展。持续推进“村级三件事”(刷写健康文化墙、举办健康沙龙、发放健康保健工具包)工程,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举办中医药健康教育专栏、科普宣传周、主题文化节、知识技能竞赛、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活动,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组建县级中医中药健康培训团队,推动中医药“五进”活动(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积极开展民间古籍、古方、验方、秘方、名方、偏方的挖掘整理工作,编写一本中医药文献资料汇编。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13.加快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坚持中医药产业事业融合、传承创新并举,巩固提升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创建成果,以产业链、服务链布局创新链,不断丰富理论创新新成果,探索实践创新新经验,完善制度创新新机制。加强平台创新,提升县内中医药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中药研究中心,解决我县中医药产业领域新产品研发、中试和产业化等瓶颈问题。强化产品创新,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联合攻关,加快中药新药创制和古代经典名方、医疗机构制剂研究,研发一批先进的中医器械和中药制药设备。促进机制创新,支持和发展中医药新型科研创新实体,探索建立中医药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协作开发的新模式、新机制。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项目支持,深化基础理论、诊疗规律、作用机理研究,开展防治重大、难治、罕见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临床研究。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14.推进中医药产业与生物医药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以中医药产业为龙头,通过全产业链开发,延伸培育壮大产业链,建设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中医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努力实现关键技术和重大产品的创新,促进生物医药、化学原料药、化学原料药中间体和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发挥中医药产业在产业园区布局、创新平台建设、扶持政策制定、骨干企业培育、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辐射作用,为生物制药企业创造更加有利的投资环境和发展空间,促进中医药产业及生物医药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卫生、经济、科技和生态文明中的独特作用,科学构筑医疗康复、健康养生的生态服务产业高地,全面快速推动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15.推动白银中医药开放交流。将中医药作为白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支持各类优秀中医药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建设岐黄中医学院、中医中心,加大与国外、省内外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的合作交流。加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人才的培养力度,大力发展中医药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不断扩大我市中医药的影响力。积极参与办好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不断扩大陇药在国内外的品牌影响力。

牵头单位:县经合局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局、县政府外事办

(五)全面落实扶持政策

16.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统筹用好中医药、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科技创新、科技奖励、人才发展等专项资金,加大对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农机具研发应用、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中药材保险补贴、产地初加工、中药精深加工以及中医药协同创新取得重大成果的研发团队、企业及个人奖励方面的支持力度,积极扶持中医药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会宁银保监分局

17.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体经济、企业技术创新、农产品初加工等方面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中药材的种植所得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中药饮片加工和中药材购销企业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企业所得税税负降至5%和10%。对从事中药材购销业务的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季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和中药材购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开展中医药购销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根据省、市税务机关工作安排,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需要纳入核定扣除试点的中医药产品做好扣除标准测算工作。继续落实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会宁县税务局

18.加强金融扶持。积极争取并用好省绿色生态中医中药产业发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产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动产融资、银税合作、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服务,加大对中医药重大项目、重大技术推广、重大装备应用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重点企业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定向工具等直接融资工具,降低融资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搭建产融信息对接合作平台,定期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金融助推中医药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金融办

配合单位:会宁银保监分局、人行会宁县中心支行

19.强化用地保障。在组织编制县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考虑中医药项目用地需求,为中医药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中医药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中医药产业。鼓励将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专项规划用于发展中医药产业。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支持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中医药项目。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0.完善价格及医保政策。建立以突出中医特色为主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对中医特色项目调整进行适当倾斜,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积极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药及医疗机构治疗性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城乡居民分级诊疗按病种付费,实行中西医同病同价。

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县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三、工作要求

(六)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21.靠实工作责任。县上成立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协调做好中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将中医药传承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内容,把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推进机制,细化工作举措,主动担责作为,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制定《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实《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医药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依法促进中医药发展;要建立中医药发展综合统计制度,准确反映全县中医药发展水平以及中医药产业对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的综合贡献。

22.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考核机制,将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加强跟踪落实和督查问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