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服务篇

索引号:GS4096/2021-17914部门:翟家所镇
栏目:医疗保障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日期:2021-12-23

(十七)如何享受“一站式”即时结报?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医疗费用,在下列情况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出院时只缴纳个人自付部分。

1)在参保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

2)办理了转诊和备案手续,并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

(十八)如何按政策异地住院就医?

1)城乡居民因异地长期生活居住、务工就业创业、上学、异地转诊等原因,需要到市外住院治疗的,应持异地居住证明(居住证、暂住证、社区证明、房产证正文页、长期租房合同中的一种)、异地转诊证明、外出务工证明(工资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中的一种)或者异地就学证明(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以及身份证或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参保地县区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可以登录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者关注“白银医保”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可持社保卡到异地就医,出院时凭社保卡直接结算,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

2)省内“自行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以电话通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

3)因特殊原因,没有联网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异地就医人员,需持住院手续及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十九)异地住院就医直接结算的报销政策是什么?

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在异地就医地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用材料目录;执行参保地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

(二十)如何办理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

1.已办理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同步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再重新办理备案,在备案的就医省或地市选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费用可按规定直接结算。

2.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异地购药无需备案,可在就医省或地市选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直接结算。

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了门诊慢特病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转诊转院人员,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需选择异地就诊医药机构并提前备案。(目前尚未开通结算,后期将逐步开通)

(二十一)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报销政策是什么?

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二十二)社会保障卡有什么作用?

社会保障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行,是居民和职工享有社会保障服务权益的有效凭证,也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服务办理等社保、医保结算功能和金融功能。只有办理和持有社会保障卡,才可以充分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