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GS4714/2021-17720 | 部门: | 上塬村 |
---|---|---|---|
栏目: | 村务公开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11-24 |
关于开展文物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浙江吴越国王陵钱镠墓被盗掘案件和云南翁丁村老寨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集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着力加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革命文物建筑和文物开放单位安全防范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对全县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落实文物安全责任,集中排查整治各类文物安全隐患和问题,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遏制各类文物安全案件和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
全县文物单位盗窃盗掘和火灾等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排查重点为:
(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掘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
(二)石窟寺、石刻盗窃盗割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
(三)革命文物建筑、传统村落、文物古建筑群、博物馆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等问题;
(四)文物建筑构件和附属文物盗窃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
三、排查整治主要事项
(一)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情况
(1)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
(3)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
(5)未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的;
(8)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二)文物建筑火灾隐患
1.电气安全隐患
(1)违规使用电热器具的;
(2)在文物单位内电动车辆充电的;
(3)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
(4)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乱拉和负荷过载的;
(5)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
(6)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的;
(7)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
(8)在文物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
(9)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
2.用火安全隐患
(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文物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火、燃气、煤炭等燃料取火的;
(2)文物单位施工现场违规动火,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的;
(3)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4)文物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
3.燃香烧纸隐患
(1)在辟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燃香、点灯、烧纸等违反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或者构成火灾隐患的;燃香、点灯、烧纸等场所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燃香、点灯、烧纸(帛)的。
4.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三)文物单位其他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