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塬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GS4714/2021-17719部门:上塬村
栏目:村务公开来源:
作者:日期:2021-11-19

新塬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改善全镇城乡人居环境面貌,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和靓丽文明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集中力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城乡联动、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今年确定的乡村建设示范村和镇区街道、县乡道、村组巷道、河道沟渠等沿途沿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持高效率开展排查摸底,高起点制定措施办法,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的城乡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拆违。到凡违必拆,违建清零。全面核实镇区街道县乡道、村组巷道、河道沟渠等沿途沿线的土地、规划、建设等各项手续,对违法建(构)筑物依法拆除;对村庄内存在的废弃的墙、废弃圈舍库房、农村闲置建筑物、房屋场圈、残垣断壁、广告牌匾依法拆除;对临时建筑物、交通沿线违章建筑物、乱建公厕户厕违法建(构)筑物依法拆除;对道路控制区内的破旧建筑、无序市场、采石挖砂点、废品回收站(点)等有碍观瞻的场所进行拆除、迁移、规范。
    (二)治乱。做到逢乱必治,不留死角。彻底清理村庄和道路沿线的垃圾堆、柴草秸秆堆、粪堆、渣土堆、煤堆,合理设置垃圾箱(桶)、垃圾中转站,确保路面、路肩、边坡、边沟、绿化带、桥涵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集中整治道路沿线乱堆乱放等现象重点整治镇域范围内的县道主干线以及村庄与户内的脏、乱、差现象;严厉整治乱倒垃圾行为;整治街道、道路沿线乱停乱放车辆、占道经营、车辆修理、加水洗车、打场晒粮等违法占路损路行为;整治广告标牌标示不规范不完善、“脏乱差”,道路设施损毁和不完善等问题。
    (三)提质。做到建管并重,提升品质。按照“拆、建、管”同步推进和“治好、治美、治顺、治彻底”的总体要求,以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契机,结合乡村建设示范行动,运用随手拍等现代化监督管理手段,融入地域特色、文化元素、现代理念,加快城乡环境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实现城乡面貌大改观、环境大提质、居民幸福感大提升。
    三、整治任务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坚持以各村(社区)为主、镇村联动的工作原则,标准严要求,明确整治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开展专项执法,坚决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攻坚战。
   整治违法建设行为。集中整治城乡土地违法、建设违法、“乱占”“乱摆”“乱养”等违法行为,重点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的;对超过批准的面积占用土地的;对擅自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对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的;对整治范围内的破旧建筑物、店外店、店外棚、简易房、采石挖沙点、废旧回收点等有碍观瞻的建筑场所和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对道路两侧持证合法企业进行规范整顿,对无证非法占地行为坚决查处取缔;负责核实道路两侧建筑物的用地手续,对道路沿线的非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恢复的坚决恢复。

(二)整治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对镇区、背街小巷、无主管院落、企事业单位及公路(道路)沿线、河道沟渠、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田野地头、山坡洼地等区域堆积(散落)的生活垃圾全面清理。组织保洁队伍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日常清扫保洁,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做到重点地段日产日清,其它区域随满随清。加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形成便捷有效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确定网格区域负责人或网格员,对乱扔乱倒垃圾行为进行管控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垃圾破坏环境行为。

(三)整治乱堆乱放柴草杂物。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和广大群众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河塘沟渠、村道巷道、户内户外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清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秸秆、尾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除侵占道路和公共区域的土堆、粪堆、柴草堆。对全农田秸秆实行秸秆还田等无害化综合利用,对公路沿线农田深松或旋耕,做到田内不见秸秆、埂不见荒草。取缔公路沿线牲畜散养点严禁在道路两侧放牧。对道路沿线进行造林绿化和树木补植补栽、扶直固定,加大秸秆焚烧查处力度强化治理整治范围内的河道水域,清运垃圾、割除杂草、平整河岸、修缮河堤、整修绿道、绿化美化。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卫生的生产生活习惯。

(四)整治乱拉乱挂电线光缆和乱涂乱画广告牌匾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线缆凌乱低垂、乱悬挂、废弃线缆拖地等,采取捆扎线缆、清理断头线缆、拆除废弃线缆、入地敷设等方式进行清理。迁移整治范围内的电杆、线路,清理整顿私设电杆、乱拉杆线行为。拆除辖区内、公路沿线违法设置广告牌匾,清洁更换污损广告牌匾,加固维修存在安全隐患广告牌匾,及时清理乱拉乱挂简易横幅及乱贴小广告。全面整顿农村商业广告标语乱喷、乱涂、乱贴现象。全面清理整治范围内的地面墙面、树上杆上张贴的违法和无序户外广告,乱涂乱画的涂鸦牛皮癣、空中悬挂的破旧彩旗和白色垃圾。

(五)整治乱搭乱建房墙棚舍和烂房烂圈。拆除填埋长期废弃、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畜禽圈舍、露天茅厕、枯井旱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住宅旧村址、旧校舍,对损坏、坍塌的院墙按照安全、简洁、美观原则进行修缮维护。    

(六)整治乱挤乱占公共空间和破损路面。依法查处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行为。清理整治侵占公共空间乱搭乱建和公共区域乱堆乱放行为依法查处占道经营、打场晒粮、摆摊设点、马路市场、加水洗车等违法行依法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停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粉刷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物立面平整、硬化绿化道路与临路房屋之间土地;取缔拆除公路区域内的宣传牌、广告牌等非公路标志牌;及时修复路面坑槽、公路裂缝、地质沉陷、水毁损害;及时填充更新缺失损坏、变形走样、标识模糊等标志标牌标线、护栏护墩。硬化自然村组道路和巷道;增设过村主干道照明设施。
    (七)整治乱泼乱排生活污水。重点整治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足、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和农村厕所改造不规范等造成的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护,配套完善污水收集管网。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启动排整治理工作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营监管。

(八)整治乱挖乱采河道砂石。遏制非法采砂现象,从严从重查处在禁采期、禁采区非法盗采的。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筛砂、洗砂、堆砂的。规范采砂行为,整治修复遗留砂坑、破坏的河床河岸和护坡(岸坡),依法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堆放、转运、销售砂石的场所。

  四、实施步骤

  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分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91日—915日)。村(社区)要根据整治重点,对管辖区域内的城乡人居环境问题,特别是对2021年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确定的示范村以及镇区街道县乡道、村组巷道、河道等沿途沿线存在的各类人居环境问题,进行深入彻底、全面准确的拉网式排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阶段(916日—10月31日)。村(社区)、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要根据整治标准和排查出的各问题,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详列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工作措施,倒排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三)巩固提阶段(111日—11月30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完善治理长效机制,严防出现反弹现象,推进城乡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村(社区)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并于11月30日前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镇党委、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新塬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三个专责工作组和督查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专责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具体工作落实;督查组对整治工作负责督查。村(社区)组长督促落实好所包村(社区)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亲自抓落实,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实行网格管理。健全完善镇、村、组、户“四级网格”管理体系,加强网格长、网格员队伍建设,广泛动员基层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驻村干部、帮扶干部、科技特派员等积极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网格管理中来。动员群众、依靠群众,调动群众参与热情,义务投工投劳,真正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加强督查督办。村(社区)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城乡人居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受理和处置。督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全覆盖督查,整改不力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滞后原因。对反馈问题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由镇纪委严肃问责。

注重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大喇叭等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各村(社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的进展、做法和成效,注重搞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深度报道,让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上下积极参与、共同行动、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
    强化工作调度在集中攻坚期间,实行“十天一督查、十天调度十天通报”工作机制,分管领导每十天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村(社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前报相关业务人员处,统一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建立长效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各村(社区)要认真研究治本之策,坚持“拆、治、建、管”同步发力,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巩固整治成果。不断扎实推进常态化整治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配齐配全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组建专门队伍,优化资源配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广泛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讲文明的好风尚、爱整洁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