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索引号: | GS4676/2021-17308 | 部门: | 陈庄村 |
---|---|---|---|
栏目: | 村务公开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12-08 |
1.支持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2.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在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3.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4.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5.贴息方式。五年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单户5万元以内财政全额贴息,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财政不予贴息,贴息资金由县级财政从省到县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