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 GS4972/2021-17293 | 部门: | 会师门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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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村务公开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11-01 |
各村(社区):
当前国际疫情仍然处于高位流行态势,国内部分省市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工作,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坚决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按照县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风险的紧急通知》(县防控办发〔2021〕109号)要求,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人员排查管控措施
各村(社区)对辖区内隔离期满来会返会的入境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来会返会人员、与已发生疫情有交集的涉疫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所有黄码人员均需提供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不能提供的由各村(社区)就地管控、就地采样,结果阴性后按相关规定接受健康管理;各村(社区)对其他低风险区来会返会人员排查管理,全部落实测温、核验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开展日常健康监测。要持续关注疫情最新动态,当前要重点对9月30日(含)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内蒙古阿拉善盟、上海市;10月1日(含)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陕西西安市、甘肃嘉峪关市,内蒙古、甘肃酒泉市、张掖市,10月15日宁夏银川市、湖南长沙市、兰州市来会返会人员加强排摸,对排摸出的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严格要求居家健康监测14天,并落实居家14天内3次核酸检测。若发现红码、黄码或与已公布病例行程有交集的,立即报镇政府。
二、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镇辖区内各汽车站、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宾馆饭店、 民
宿、出租房、群租房、影院剧院、文博场馆、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洗浴场所、体育场馆等人群密集场所,实施“扫码测温、核验通行”措施,正确佩戴口罩方可进入。餐饮单位要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公夹。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都要进行一个月内旅居史问询、查码测温,对有境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及发热、无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报告。
三、严格落实村组(社区)网格化管理措施
各村组(社区)要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综合防控措施,三级网格员要切实发挥好网格作用,做好中高风险来会人员摸排管控和居家健康监测的监管工作。要全方位排查重点人员,及时受理辖区居民防疫报备咨询,规范做好入境和中高风险区返(来)会人员居家健康监测,做到末端管控不留死角。坚持深入群众、依靠群众、群防群控,加强对农村红白喜事等民间聚集性活动管控。
四、严格落实聚集性会议活动管控
原则上不再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庙会、演出、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核验健康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一律报镇政府和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严格公职人员外出管理,外出前向本单位报备外出地点,出省外返回会宁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检测阴性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
五、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
目前,全县已启动新冠病毒疫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各村(社区)要积极督促辖区内接种疫苗第二剂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前往接种点尽快进行加强免疫接种,以便获得最佳免疫效果。同时,要加快完成新冠疫苗第一针、第二针的接种任务。
六、强化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三个督导组,由人大主席魏永刚、纪委书记雷隆、副书记周磊和党建办主任杨芸牵头负责,24小时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举措落细落实,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执行纪律和工作要求不严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约谈问责,对存在擅离职守、处置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