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领导小组 的通知
索引号: | GS4951/2021-17228 | 部门: | 东山根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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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村务公开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12-08 |
根据白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管理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充分发挥各各单位、各部门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各自职责,现由会师镇政府、镇公安派出所、会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成立会师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席敬贤 会师镇镇综治办主任
副组长:李尔庆 会师镇派出所所长
白军丽 会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管理员:张小鹏 会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科科长
成 员:李季滨 校场社区书记
邢敬民 东山根社区书记
张继业 会师门社区书记
张嫣妮 广场社区书记
郭振霞 枝阳社区书记
王 夏 钟鼓楼社区书记
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
二、工作要求:
1.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患者,精防人员告知后直接纳入管理。首次随访及病情需要时,由精防人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乡镇民警等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共同进行,充分告知患者本人和监护人关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的内容、权益和义务等。
2.随访常见问题处置方式:精防人员要定期与居民委员会成员、网络员、派出所民警等关爱帮扶小组成员交换信息,做好工作记录,特殊情况时随时交换信息。对于有暴力风险、家庭监护能力弱或无监护、病情反复、不配合治疗等情况的患者,应当书面报告关爱帮扶小组。属于公安机关列管对象,或既往有严重伤害行为、自杀行为等情况的患者,精防人员需与镇警共同随访。关爱帮扶小组服务对象是指由关爱小组2名以上成员共同随访的患者。会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人员要及时汇总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信息,并填写乡镇(街道)患者管理信息交换表,在召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例会时与相关部门人员交换信息,并共同签字盖章。
3.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的处置方式:发现患者有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时,精防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应当立刻通知镇公安民警,并协助其进行处置。精防人员应当及时联系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放绿色通道,协助民警、家属或监护人将患者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门急诊留观或住院。必要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可派出精神科医师和护士前往现场进行快速药物干预等应急医疗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会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军丽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指导。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接替职务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报告
会师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