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后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GS4947/2021-17095 | 部门: | 牛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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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村务公开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12-07 |
各市(州)民政局、兰州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民政局: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民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大力推行预约登记制度,根据各地疫情防控等级实际情况,调控每日登记数量,分批分时段进行登记,做到疫情防控与登记工作两不误,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关于后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工作的通知》(民事字〔2020〕12号)要求,为做好后疫情时期的婚姻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各市、州民政局和各婚姻登记机关要树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落实、落细各项部署,继续筑牢疫情防控关口,不断巩固前期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良好势头,为婚姻登记全面正常办理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动态调控登记量。各地在继续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高日常登记办理预约.量,想方设法满足群众婚姻登记需求。
三、强化服务质量。各地要优化婚姻登记预约方式,全面加大电话、网络预约力度,确保预约登记稳步推进。对直接到现场办理、咨询的群众,在告知其当前推广预约登记模式的同时,要结合当事人实际需求提供优质便民服务,确需当日现场办理的应安排及时办理,使公众逐步知晓、适应预约登记模式。
四、加强统筹推进。各市、州民政局要做好统筹部署,将婚姻登记预约办理作为婚姻登记办理的主要方式,通过现场解答、公告告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扩大预约登记工作模式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推动预约登记制度常态化。
有重要情况和建议及时报省厅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