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GS2046/2021-16847 | 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
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12-02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近日,白银市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市资办发〔2021〕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对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做好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放在保障民生的高度,抓紧抓实抓好,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
二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要把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地,交通沿线和工程建设、矿山开采作为排查的重点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细化单点应急避险预案。
三要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对所有威胁人民群众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监测手段和方法,落实巡查人员和责任。
四要不断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群测群防网络的核实和补充工作,对责任人员已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同时将防灾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每户居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按程序要求准确报送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会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