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成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GS3500/2021-16687部门:八里湾乡
栏目:社会保险来源:
作者:日期:2021-11-24

根据市医保局《关于完成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函〔2021〕51 号)要求, 为按期完成我县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 

参保作为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基础,是人民群众享受医 保待遇的前提,将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范围内, 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距 2022 年度参保缴费期结 束仅有 2 个月时间,我县还有一半以上的城乡居民未参保缴 费,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政 治局第 28 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参保 缴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把党史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参 保缴费工作的动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转化到落 实参保缴费工作的行动上,把参保缴费工作的结果作为医保 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考核成绩,全力推动 2022 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任务圆满完成。

 二、任务目标再明确

今后 2 个月参保缴费工作必须完成 2 项重点任务。 

(一)完成 2021 年度(个人缴费标准 280 元)筛查清 零任务。对核准身份信息的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 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农村低收入对象未参保的, 要动态纳入 2021 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时办理参 保缴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参保资助政策。根据《甘肃省 2021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 务必在 11 月 20 日前完成参保和资助筛查清零。 

(二)完成 2022 年度(个人缴费标准 320 元)参保缴 费任务。对照 2022 年度本乡镇参保缴费计划,加快参保缴 费进度,以农村低收入人口、重度残疾人等人群为重点,确 保重点人群参保缴费全覆盖。同时,严格按照“当月参保, 次月资助”的要求做好参保资助工作,其中 12 月份参保的 农村低收入人口实行“当月参保、当月资助”,确保 12 月底 前同步完成参保资助工作。

 三、组织领导再加强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和靠实工作责任,实行 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社,包村、村“两委”、村 组干部包户,形成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医 保局成立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督导小组 ,分别 包抓 28 个乡镇的参保缴费工作,督促乡镇加快参保缴费进 度,完成参保缴费任务。县医保局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参保缴费工作进度,将参保缴费任务列入乡镇重点工作全力 推进。各乡镇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充分发挥基层工作力量,落实乡村干部包村、包户工作机制,将 2022 年度参保计划 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户,确保工作任务细化到 户到人,上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参保缴费工作。各乡镇于 11 月 12 日下班前将乡镇干部包抓村社的工作安排情况上报 至县医保局,同时建立乡村干部包村、包户工作台账。

 四、工作措施再精准

 各乡镇要积极借鉴兄弟乡镇在参保缴费工作中的亮点 做法和典型经验,指导村社精准开展动员参保工作。 

(一)强化宣传。各乡镇要集中一切力量、利用多种形 式开展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宣传动员工作。一是丰富宣传方式。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微信群、短信、广播等 媒介及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参保 缴费政策。二是加强宣传频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乡村 大喇叭要不间断反复播放医保政策,公众号或抖音短视频每 周至少发布两次参保缴费告知书,通过手机短信对辖区内所 有用户发送参保缴费政策。三是开展精准宣传。对还未参保 的城乡居民通过电话或面对面开展政策宣讲和组织动员,既 讲参保缴费,也讲待遇享受;既讲个人缴费,也讲财政补助, 让群众积极踊跃参保缴费。 

(二)优化服务。一是加强协同配合。各乡镇要积极与 县医保、税务、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协调,解决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缴费指导、缴费进度汇 总等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将县医保局反馈的 已缴和未缴费信息数据进行细化整理、筛查比对出未缴费人员信息,分发至各村社,精准开展参保动员工作。协调动员 在校学生、退役军人及未就业配偶、短期性务工人员参加城 乡居民基本医保。加强与卫生院、派出所的信息共享,及时 动员做好新生儿参保缴费工作。二是拓宽缴费渠道 。充分 利用移动端、在线平台、手机 APP 等多种途径进行线上缴费, 同时发动乡镇、村社干部和驻村帮扶人员利用上下班错时收 缴、设点收缴、重点户上门收缴、老年人“代帮代办”等多 种方式进行线下缴费。三是及时完成资助。按照特困(孤儿)、 低保、脱贫人口、边缘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全覆盖的 要求,对认定的全额资助对象(特困、孤儿)实行全额代缴, 对已参保的差额资助对象及时落实参保资助政策。

 (三)加强调度。各乡镇要按照 2021 年 12 月 20 日时 间节点,倒排工期,对本乡镇参保缴费完成进度情况实行日 调度,对各村参保进度进行排名通报,并于每周五下班前将 参保进度上报县医保局,县医保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周 通报,倒逼任务落实,确保应参尽参。县医保局将采取定期 不定期抽查和全面督查的方式,对各乡镇参保缴费工作进展 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参保进度滞后的乡镇负责 人进行工作约谈,以常态化督查问效推动参保缴费任务全面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