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宁县“十三五”商标兴县发展 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GS5083/2016-16638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会政发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会宁县人民政府日期:2016-03-30

会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会宁县“十三五”商标兴县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会宁县“十三五”商标兴县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2016年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宁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


会宁县“十三五”商标兴县发展规划


为全面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十三五”商标兴县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四个产业体系”建设,以主导产业、主导新产品为重点,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创名牌、树品牌,不断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发挥商标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培育、保护和发展一批商标品牌,着力在全县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地理证明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白银市知名商标,提升全县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农产品知名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托产业载体、企业自主发展”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把实施商标战略与培育壮大产业相结合,围绕培育产业集群,依托产业基础,鼓励、支持企业走产业支撑、品牌创建的路子,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按照国际商标分类,引导全县广大企业“一企一标”或“一个产品一个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全力培育和争创名优品牌,以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

2.坚持“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全员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在商标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各企业广泛参与,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与引导相关企业产品、农产品实施商标战略相结合,实现“一村一标”、“一店一标”目标,营造社会全员参与的商标发展环境。 

3.坚持“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区域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14户已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企业的榜样引领作用,围绕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开发,以龙头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为重点,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特别对龙头企业研发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深加工产品,实现产品研发与商标注册同步。鼓励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各种农产品注册、使用商标,发挥品牌效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4.坚持“以培育和保护并举为重点”的原则。培育、创牌是维护、保护的前提和基础,维权、保护是培育、创牌的后盾和保障。商标品牌工作必须做到创牌与维权两手抓、两手硬,重在培育,强化保护,形成良性互动发展。一是抓培育。继续按照 “培育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立足会宁特色产业,制定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战略梯队规划,促进商标战略实施,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品牌带动作用明显的大企业、大集团。特别要围绕会宁特色产业发展,坚持产业兴企、富民的思路,培育一批带动农业产业发展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实现振兴企业,农民脱贫致富的目标。二是抓维权。切实加强管理和保护,全面开通商标专用权打假维权绿色通道,与各商标企业建立打假协作网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为实施商标战略提供良好的市场氛围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目标任务

经过5年的努力,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以及商标培育、发展、保护的工作机制,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国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商标,充分发挥商标在市场中的引领作用,建立起品牌主导经济增长的经济模式,使之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每年新注册商标60件(含网商商标30件),每年争创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3件、市知名商标5件,每年新注册地理证明商标2件。到2020年我县注册商标实现“井喷”式发展达到510件,国家驰名商标1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件,省级著名商标40件,市级知名商标33件(目标任务见附件)。使商标监管进一步规范,商标意识深入人心,市场主体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围绕上述目标,着力从五个方面抓好商标兴县工作:

5.围绕培育优势产业发展商标,提升优势产业的规模和档次。各乡(镇)政府要因地制宜,根据全县商标发展规划,引导参与“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大力实施“一村一标”、“一店一标”、“一企一标”等商标富民兴企举措,重点扶持侯川、新添的养殖业;会师镇、柴门、甘沟的畜产品、蔬菜等产业;白塬的肉羊养殖业;郭城、河畔、头寨的玉米、籽瓜、西瓜、蔬菜等产业;推动水川区、旱地马铃薯种植在品种、规模上升级上档次,注册自主的商标,闯出自主品牌。实现所有上市销售的农产品、畜产品及乡(镇)、村网商有自主商标,增加产品附加值,加快实现农产品的产业化、市场化进程,并提升市场竞争力水平。

按照“注册一件商标,带动一方产业,富裕一方群众”的工作思路,申报注册地理证明商标,统一使用地理商标、统一包装、统一种植标准、统一市场价格,形成规模集约化种植、营销。在我县已大规模发展苹果业的头寨、郭城、河畔、白草塬等乡镇,依托甘肃甘富果业集团公司等龙头企业,由会宁县特色农产品协会,申报注册“会宁苹果”地理证明商标。在丁沟、中川、候川、党岘、杨集、老君、翟所、八里等中北部乡(镇),依托甘肃长征药业集团公司等龙头企业,发展中药村种植,培育注册“会宁黄芪”、“会宁党参”等地理证明商标。

6.围绕发挥资源优势发展商标,促进特色资源系列产品的研发。以全县小杂粮、草畜、植物油、果蔬等特色产业及玉米等资源优势为基础,以特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马铃薯和公众营养品开发等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农副产品、特色产品的商标使用和注册。在甘肃会宁建伟食用油有限责任公司等八家亚麻油生产联盟企业中,协调有关部门,使用“会宁亚麻”地理证明商标,推动亚麻油生产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到2020年,全县所有农副产品、草畜产品、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注册并使用自主商标。

7.围绕抓红色旅游产业发展商标,培育红色精品品牌。围绕陕甘宁革命老区生态能源经济协调发展试验区开发建设,动员社会力量谋划红色旅游大项目,开发体现会宁特色和红军会师意义的旅游纪念品,加强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理委员会已注册的28件商标与省内外企业的对接,培育红色精品品牌。通过红色精品品牌的推介,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我县红色旅游开发。到2020年,全县所有的旅游文化产品注册并使用自主商标。

8.围绕抓现代服务业发展商标,推进服务业品牌化经营。鼓励服务企业注册并运用服务商标,创立服务品牌。以劳务输出、教育、餐饮服务、现代物流、金融等行业为重点,实施现代服务业商标战略,扶持发展信息、广告、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的商标品牌。工信局、各乡(镇)政府要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为契机,实施“一乡一站一标”、一村一店一标”实体、网商、商标同步发展举措,引导相关生产企业注册一批自主商标,创名优品牌,占据市场主动权,赢得市场竞争力。并积极组织推行服务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促进规模经营,提高竞争能力。到2020年,90%的服务业注册并使用自主商标,培育3件甘肃省著名商标。

9.围绕抓特色优势发展商标,提高特色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围绕本地特色申请注册商标,特别是地理证明商标。要充分发挥会宁县“中国小杂粮之乡”和“中国肉羊之乡”品牌特色优势,引导整合全县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打“组合拳”,结合甘肃发滋瑞小杂粮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小杂粮之乡文化博览园》项目,在全县小杂粮主产乡(镇)规模化推广小杂粮种植,申请注册“会宁荞麦”、“会宁良谷”、“会宁豌豆”、“会宁莜麦(裸燕麦)”等系列小杂粮地理证明商标。 

四、主要措施

10.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统一领导。成立推进全县商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农牧局、工信局、工商局、林业局、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会宁县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工商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商标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具体实施,解决实施商标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实施对驰名、著名商标的奖励工作,宣传商标法律和商标知识,总结推广我县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发展、保护经验。

11.完善激励机制,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帮助、引导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作为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凡被依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地理证明商标的,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凡被认定为甘肃省著名商标的,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3万元;凡被认定市级知名商标的,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万元;凡新注册一件商标的,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2千元。引导企业进行商标资产评估,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以商标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办企业,形成以商标无形资产出资制度,拓宽品牌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标品牌收购等多种途径在境内外上市。

12.整合资源,构建服务体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企业、有关组织、专业协会等机构,积极申请商标注册。通过商标注册,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形成地域品牌。对新设立的企业要主动上门服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让企业及时为自己的产品申请商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的指导和服务,同心协力,共同完成商标发展目标任务。到2020年,力争达到县内80%以上的市场主体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注册商标数量达到510件以上。

13.打击商标侵权,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要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引导企业正确使用、培育商标和建立完善的内部商标管理制度,经常性地开展“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加大对驰(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加强商标自我保护工作。

14.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商标法律、商标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等重大维权活动,把商标战略宣传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商标品牌知识,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努力营造政府主导、企业主动、部门助推、社会联动的良好氛围。

附件1:会宁县“十三五”商标发展规划(2016—2020年)

附件2:会宁县各乡(镇)商标注册规划表(2016—2020年)


附件下载:商标兴县战略十三五规划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