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会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GS5082/2019-16609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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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会政办发 | 来源: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作者: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日期: | 2019-12-04 |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2019年会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19年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2019年会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甘农发〔2019〕169号)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甘农发〔2019〕24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深入推进项目实施,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履行农田建设管理职责,加快建成一批高产稳产、田块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道路通畅、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着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按照“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和上图入库”工作的要求,确保完成我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保障粮食安全、助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布局,突出重点。根据各乡镇的自然条件、耕地质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难易程度,合理布局相关建设项目。优先在地形平缓、连片规模大、水土资源匹配好、增产潜力大以及单位面积投资成本低的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点开发建设。
(二)因地制宜,抓住关键。针对各乡镇实际,优先解决影响增产增收的主要因素,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整修梯田、改造中低产田和高效节水灌溉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三)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整合完善相关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打破乡村行政边界,连片治理,规模布局,整体推进,确保建一片成一片。通过多措并举,实现田、土、水、路、林、电、技、管优化组合,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
(四)节约资源,改善环境。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水土资源优化配置,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高标准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五)健全机制,强化监管。积极探索创新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努力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规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程序,推进形成前期规划、初步设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管护的完整工作程序。
三、目标任务
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9.0万亩,其中:高标准梯田项目3.0万亩(含发改部门下达高产稳产田项目1.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7万亩,其他高标准农田项目3.3万亩。省财政厅共下达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0541万元。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涉农资金整合要求及《会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会宁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的通知》(会脱领导发〔2019〕53号)文件安排,整合2.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3240万元用于全县蔬菜脱贫产业园配套滴灌工程,该项目由水务局全面负责实施;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甘财建〔2019〕78号)精神,整合1.6万亩高产稳产田项目资金1640万元用于农村道路建设和扶贫产业发展,分别由交通运输局和农业农村局实施相关扶贫项目,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在以后的县级整合资金中安排实施。2019年,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4.7万亩,其中南部片区高标准农田项目1.4万亩,靖会灌区高标准农田项目3.3万亩。
(一)1.4万亩南部片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安排如下:拟在柴家门镇何门村、二十里铺村、柴家门村安排高标准农田项目0.08万亩;拟在丁家沟线川村安排高标准农田项目0.15万亩;拟在新添堡乡新添堡村、道口村安排高标准农田项目0.2万亩;拟在中川镇高庙村、梁堡村、高陵村、中川村安排高标准农田项目0.97万亩。
(二)3.3万亩靖会灌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安排如下:拟在郭城驿镇八百户村安排高标准农田项目0.67万亩;拟在河畔镇河畔、中滩、冯堡三个村安排高标准农田项目0.78万亩;拟在头寨子镇三百户、小寨、头寨三个村安排高标准农田项目0.55万亩;拟在甘沟驿镇大窑、田坪、甘沟、六十铺四个村安排高标准农田项目1.1万亩;拟在柴家门镇何家门、鸡儿咀两个村安排高标准农田项目0.2万亩。
各乡镇具体项目区域和实施面积以市上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四、重点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和省上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要求,健全“政府主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县上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林草、水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审计和各乡镇等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会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骨干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配齐配强人员力量,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政府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负主体责任,负责对全县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全面领导,审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任务,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投入。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各相关乡镇和部门保质保量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改部门做好预算内项目资金计划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加强农田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自然资源部门按规定做好新增耕地核定工作,将项目新增耕地调剂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务部门做好高效节水灌溉措施的技术指导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按照“五个统一”(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工程监理、统一竣工测绘、统一结算审核、统一检查验收)的项目工作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年度实施计划、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监理机构并督促开展工作,指导、监督、调度项目建设,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初步验收,并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审计部门组织开展项目资金及竣工审计;政府采购部门要做好项目招投标组织指导,加快招标进度。
项目法人职责原则上由乡镇人民政府履行,负责项目招投标及具体工作,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负直接责任,落实项目质量终身责任制,选聘农民质量监督员、组织项目区群众按照“一事一议”要求筹资投劳,做好项目资金报账审核及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项目调度、数据报送、乡镇自验、开展资产移交等工作。为保证跨乡镇项目顺利实施,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定项目法人。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四)规范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实行法人制、公开招投标制、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公示制、项目合同制、项目监理制、农民质量监督员制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
要坚持规划先行,在深入调查摸底和实地勘测的基础上,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和规模,编制完善项目初步设计和年度计划。对2010年(含)以前立项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提质更新,按照“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确定建设内容。2011年及以后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不能再列入建设范围。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实行多项措施综合治理的前提下,允许项目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确定具体的工程措施和投入比例。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初步设计落实建设内容和施工标准,靠实监管责任,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确保建设质量。项目完工后,按照项目法人自验、县级初验、市级全面验收、省级抽验的程序,开展验收工作。在项目法人自验的基础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竣工测绘,结算审核和县级初验等工作。初验合格后,报请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结果要及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省厅将对当年竣工验收项目按照一定比例抽查。项目验收后要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五)加大资金保障。高标准梯田、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农田亩均投资标准分别不低于1200元、1300元、1500元。项目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筹资机制,多渠道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确保建设任务不减少、建设标准不降低、建设质量有提高。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资金投入农田建设,列入县级政府预算。项目区受益农户按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筹资一定比例资金,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积极引导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参与项目建设,鼓励龙头企业、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今年是机构改革后农田建设工作的开局之年,我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乡镇、相关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好农田建设管理的重要职责,加快构建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确保完成我县今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硬任务。
(二)切实防范风险。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强化廉洁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廉洁纪律,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项目法人要尽责履职,认真组织建设实施,加强日常监管。
(三)严格考核监管。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19〕1号)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要求,每年定期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资金落实到位、项目建设组织、工程质量和落实建后管护职责等情况开展量化考核。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对工作突出的乡镇在安排下一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时予以倾斜;对不能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督查和审计中发现问题或虚报数据材料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适当调减下一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主体抓好整改落实,对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19年3月—2019年10月)
各乡镇、相关部门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现状和需求,认真调查摸底,合理安排项目区域,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工程建设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10月)
各有关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的工作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检查、指导、督促、调度工作。确保2020年10月底工程全面竣工并完成乡镇自验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竣工测绘和结算审核,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县级初验和审计工作,指导有关乡镇做好资产移交,完善各类资料,迎接省市验收。
附件下载: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会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