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 GS1527/2021-16462 | 部门: | 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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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10-28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48号)文件规定,我单位主要职能如下: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负责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军民融合发展中长期规划、重要政策,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实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下设会宁县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会宁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和行政审批股。经济发展股。社会发展股。物价股。能源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我单位行政编制20名。保留机关工勤编制1名。实有公务员21人,事业人员14人,机关工人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8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9337.51万元,支出总计28289.96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6020.83万元、减少35%,支出增加2740.46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2018年易地搬迁项目结束,收入减少;上年结转资金较大,2020年全部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933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82.76万元,占99.47%;基金收入107.5万元占0.37%;其他收入46.8万元,占0.16%。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828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65万元,占1.7%;项目支出27810.31万元,占98.3%。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47.54万元,较上年减少18761.30万元,减少94.71%。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33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20.83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是为2018年易地搬迁项目基本全面完工,2020年没有该专项资金。较年初预算20172.19万元增加9165.32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工资调整54万元,追加安排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支出预算1956.35万元,追加安排易地搬迁贷款贴息678万元,追加偿还易地搬迁贷款本金3416万元,追加专项经费325.87万元(十四五规划经费、业务活动费等),政府基金追加安排防疫应急物资专项资金107.5万元,市县安排会宁县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建设专项资金130万元,追加安排优质粮食工程1768.71万元,收到是级“好粮油”项目专项资金46.8万元,追加项目前期费153万元,追加以工代赈资金394万元,补短板资金安排柴家门卫生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35万元等。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28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7.82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2018年易地搬迁项目全面完工,该项目资金全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17.37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4.10万元,占2.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42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市级项目前期费和公用经费及工资变动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56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4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去世等;卫生健康支出16.65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农林水支出25,280.21万元,占89.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82.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等;住房保障支出28.1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86.46万元,占7.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0.4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粮食质检站建设资金及“优质粮食工程”等;其他支出24.8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7.5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抗疫特别国债用于购买防疫应急大衣和裕丰公司建设粮食平房仓项目县级配套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9.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0.78万元,较上年增加32.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58.54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接待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补贴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4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市相关单位检查督导本单位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6批次,3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22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30.18万元,降低30%,主要原因是2020年重点项目开工仪式未安排资金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是省粮食局统一招标采购的粮食质量检测车,价格23.28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粮食质量检测车、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部门组织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级项目12 个,共涉及资金1470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52%。组织对 2020 年度应急防疫大衣采购和裕丰公司建设粮食平房仓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07.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共组织对应急防疫大衣采购和以工代赈、会宁县村级光伏电站项目等1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02.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7.5万元。其中,对部门整体支出、会宁县村级光伏电站项目、2020年以工代赈项目、易地搬迁入股分红资金、易地搬迁贷款贴息、会宁县“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等项目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