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GS2143/2021-16037部门:商务局
栏目:预算决算来源:
作者:日期:2021-10-16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全县商贸流通发展,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组织落实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4)负责酒类、成品油等商贸流通行业的经营许可,承担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开展成品油、汽车流通(含品牌车和二手车)市场监管工作。  

(5)负责拟定全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6)负责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生活性服务行业进行指导管理。

(7)负责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转报或审批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重大事项变更。

(9)负责全县对外商务经济合作,指导和监督对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负责对县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管理及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审核或核准上报县内企业对外投资项目;管理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非政府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工作。

(10)负责归口管理组织实施各类涉外商务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等活动。

(11)负责全县商务新闻发布、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12)负责全县商务业务指导、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3)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及服务行业的安全监管。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完善酒类、成品油和二手车备案、检查、监测等体系,提升监管队伍职业化水平。落实主体责任,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障药品、酒类、二手车、餐饮住宿等商贸流通领域行业安全有效运行。完善市场建设、再生资源回收、药品、汽车流通、成品油周期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安全风险管理, 满足新时代公众用油、用车、用药和市场公平交易需求。

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酒类商品批发经营许可办事流程。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备案报批和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加油(气)站、成品油库的网络规划和布局建设工作。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县商务局负责拟定促进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和酒类流通许可经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2.机构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和纪检、人事管理、机要、保密、党务、政务、财务、文稿起草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商贸流通发展股。负责指导全县商贸流通工作,承担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电子商务及现代物流发展职责,对拍卖、汽车流通、药品和旧货流通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3)市场建设管理股。负责推进全县市场体系建设,监测预警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4)对外经济合作股。负责全县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商务系统招商引资和贸易投资。负责全县境外劳务外派和就业管理,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

(5)服务行业管理股。负责全县生活性服务行业的指导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体系;负责全县住宿餐饮行业指导和烹饪协会工作。

(6)行政审批股。负责品牌车、二手车等商贸流通企业设立及变更等事项的审核备案;核发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负责全县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等事项的审核备案。

3.人员情况。

根据《县委办发〔2019〕36号》、《会机编发〔2019〕6号》文件规定,县商务机关行政编制7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事业编制8名。目前单位在编人数共22人,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5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0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紧盯社零消费增速,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部署精神,按照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总体要求,做好市场应急保供,组织企业复工营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稳增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实现均衡增长目标任务,通过举办“会宁美丽乡村旅游节时令特色产品展销”活动、汽车展销活动、“圣地庆丰收·共话奔小康”第三届农民丰收节、“金秋会师·消费扶贫”甘宁三大主力红军会师地区地标产品特色产品展示交流等系列活动,拓存创增。1-9月份,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6.04亿元,同比下降1.57%;预计1-11月份,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11亿元,同比增长16.93%。

(二)紧盯服务功能升级,打好电商发展攻坚战。积极申报会宁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打造物流配送、公共服务、产品上行、电商培训“四大体系”,强化资源整合,拓展服务能力。一是完善三级服务体系。县级服务中心功能完备,乡镇服务站实现全覆盖,村级服务点全面建成,开展县级电商人才培训和乡镇电商培训。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28个,电子商务服务点25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30个)。举办各类电商人才培训共4期274人,其中建档立户211人)。二是培育网货产品品牌。坚持把网货品牌培育作为发展电商的重要内容之一,采取商标授权共享办法,将会宁苹果、会宁马铃薯等17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县内各网店使用,扩大了全县农特产品品牌影响力。全县网络交易平台累计达到2003家,其中电商企业41家,网店535家(建档立卡贫困村130家),微店1427家。打造线上扶贫销售平台2家,线下扶贫展销平台2家。三是健全物流配送体系。利用申通、中通、顺丰、韵达等快递公司资源,与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点相结合,降低物流成本,缩短配送时间,实现了物流快递村村通,形成了完整的交易、仓储、物流、配送体系。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物流配送中心1家,仓储中心1家,全县乡村物流快递站点达到9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9个)。四是创新电商发展模式。举办“津城献爱心、精准助脱贫—天津市消费扶贫云签约”活动,我县12家企业与天津和平区9家企业签订了850万元的农特产品采购协议。举办“京源助农会宁县长亲站台”、“甘肃网信暖春助农网络直播”、“地理标志性农副土特产品直播推介”等直播助农活动,县上领导现身直播间,通过直播带动线上线下销售我县优质农产品50余万元,辐射全国各地,推动本地传统批发零售行业和电商区域平台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全县电子商务交易总额4.65亿元,其中农村网络交易额0.59亿元。

(三)紧盯消费扶贫,打好脱贫攻坚决胜战。2020年,全县消费扶贫目标为3000万元。截至目前,消费扶贫共销售我县农产品5400万元。以“企业+贫困户”方式,消费扶贫销售农产品4656.88万元(其中东西部扶贫协作3806.98万元,中央定点帮扶849.9万元)。一是对接洽谈促消费。举办消费扶贫对接洽谈活动4次,达成意向采购协议5个,销售我县农产品50万余元。引进天津百世齐丰科技有限公司在我县注资500万元成立白银市宏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初步达成300万元的采购意向协议。二是集中发售促消费。开展以“和平会宁手牵手·消费扶贫助脱贫”为主题的东西部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发车仪式2次,集中销售我县农产品390余万元;开展中投集采发车仪式1次,集中销售我县农产品220余万元。三是培训人才促消费。举办“2020年电商扶贫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班”、“中央定点帮扶电子商务人才培训”3期,培训170人次,增强电商产业链实现增收脱贫的能力。四是利益联结促消费。我县共有25家企业(合作社)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消费扶贫,与天津市和平区9家企业建立了长期供销合作关系。放大“中投京东会宁扶贫馆”效应,以“企业+农户”的方式,面向我县贫困户集中采购农产品。通过利益联结机制直接或间接带动建档立卡户1792户8046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共8张表,分别是: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94.45万元,年初预算支出为891.35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5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4.45万元,占92.97%;其他收入60.1万元,占7.03%。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9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6万元,占29.2%;项目支出631.09万元,占70.8%。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2019年年低结转64.3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94.45万元,决算收入为858.84万元,预算支出为858.84万元,决算支出为85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支出260.16万元,决算支出260.16;项目预算支出598.68,决算支出598.68,预算支出与决算支出无相差。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79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2020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858.84万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分基本支出260.16万元,项目支出598.68万元。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万元,占支出比重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4万元,占支出比重2.45%,卫生健康支出8.91万元,占支出比重1.04%,农林水支出18.9万元,占支出比重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76.93万元,占支出比重90.46%,住房保障支出15.07万元,占支出比重1.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69万元,占支出比重72.14%,较上年支出减少3.61%;公用经费支出44.31万元,占支出比重27.86%,较上年支出增加3.61%。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4.92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比重39.92%,津贴补贴60.44万元,奖金7.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21.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3万元,住房公积金15.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5万元;公用经费44.3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3.56%。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6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各单位将***全部改成数值,红色字体部分全部修改,将人称变换为第一人称

商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