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GS5035/2017-15784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专项/空间/区域规划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日期:2017-01-04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驻会各单位:

《会宁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1日

《会宁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努力培育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让每一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重要意义

制定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省、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全局、进一步加快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惠及乡村师生的重大民生工程,对解决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师德为先,以德化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乡村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2.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规模,制定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解决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3.提升质量,提高待遇。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定向施策、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加强培养补充,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4.改革机制,激发活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畅通高校毕业生、城区教师到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任教的通道,拓宽乡村教师来源;通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乡村教师激励机制和充满活力的使用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力争使全县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明显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培育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乡村教师头脑,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关心教育乡村教师,优先发展甘于奉献乡村教育的优秀教师为党员。强化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责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形成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励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和教育广大乡村教师履行主体责任,践行师德规范;严格执行教育部“六条禁令”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守“十个严禁”,严守师德底线,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惩处,情节严重的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侵害学生行为零容忍。

(二)有效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落实省级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精准招考、优中选优的补充机制,定指标、定学科、定岗位选拔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着力破解结构性矛盾,补足配齐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为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持续输送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组织实施好每年的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特岗”计划,加大乡村“特岗”计划幼儿教师比例,并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组织实施好各级组织、人社部门高端人才引进项目,给予优惠政策,每年吸纳20名免费师范生和教育类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到我县基层学校任教;落实好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项目,择优、定向选拔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根据健康状况,采取自愿原则,通过协议返聘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支教讲学,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三)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各项待遇。落实好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使乡村教师待遇总体上高于县城教师。全县乡村教师在享受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200—600元基础上,按每月平均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对获得荣誉的教师适当提高标准;切实提高乡村学校班主任待遇。小学、初中、高中分别按标准班额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500元、500元标准执行,寄宿制学校班主任每人每月增加特别津贴100元,义务教育段学校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非义务教育段学校所需资金由市、县、校按2:5:3比例分担(幼儿园参照小学执行);根据乡村教师任教学校到县城的距离远近,给予乡村教师交通补助;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及时足额为教师缴纳并监督用好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每年组织乡村教师进行1次体检,组织专家到偏远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巡诊;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乡村教师夫妻双方均在同一县域内工作的或父母年老体衰、无人照顾的,在自愿的情况下,由县教育、人社部门负责选调一方到离家就近学校工作。每年组织做出特殊贡献的优秀乡村教师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疗养,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四)切实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把改善乡村教师住宿、食堂、办公条件与实施“全面改薄”、建设周转宿舍等工程相结合,因地制宜,整体推进,把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向乡村教师倾斜;每个乡镇建设一座集学习、健身、娱乐、心理健康咨询等为一体的乡村教师活动室,并配备网络、图书、健身器材、乐器、棋牌、心理健康教育等设施设备,用于本乡镇集中居住的教师日常使用及全乡镇教师的集体活动;按照“节约、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通过维修改造或新建、扩建,为每所乡村学校修建一所师生共用的食堂,并配备餐桌椅等相应设施设备;为所有乡村学校配备电脑、网络等信息化设施设备,实现乡镇学校“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全覆盖;足额保障乡村学校取暖费,百人以下乡村学校公用经费按照百人核定。

(五)重新核定乡村教师岗位编制。严格执行全县教职工编制精细化管理方案;逐年合理消化、多渠道解决2003年以前县级政府聘任的代课人员问题,到2020年力争实现无代课人员的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配备食堂从业人员、保安等工勤人员,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配备校医;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将2007年以来新补充的“特岗”计划项目、省民生实事项目等教师纳入编制管理。

(六)稳步推进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大对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倾斜支持力度。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评聘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改革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制度,实行评聘合一,动态管理,将分设的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正高级、副高级、一级、二级、三级;乡村教师在晋升高级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县域内教师评定高级职称须有乡村任教3年以上经历;每年从全县各层级职称指标总数中划拨5%的专项指标,用于县城学校竞聘到乡镇中小学交流轮岗、符合职称晋升条件、考核合格的教师直接晋升高一级职称。

(七)有序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县城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推进城乡教师流动建立制度保障。落实甘肃省“三区”支教项目和省精准扶贫项目,每年选拔城区骨干教师到乡村基层学校任教或挂职,支教或挂职期间受援学校为其办理人身安全保险;建立学区一体化机制,乡镇初级中学教师归口乡镇教管中心直接管理,通过合理分流、中心校教师走教等多种形式,达到乡镇初中、中心小学、村学、教学点学科教师基本均衡,确保乡镇村学和教学点开齐开足各类课程。

(八)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予以保障。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乡村教师活动中心,构建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每人360学时的培训;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首要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加强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培训,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送培下乡、顶岗置换、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网络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巡回支教”活动,每年安排一批县城学校优秀教师、校长到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支教挂职。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从2016年起,“省培计划”新增经费倾斜支持乡村教师培训。

(九)加强乡村学前教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乡村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按照适应需求、逐步到位的原则,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分级负责,创新学前教师队伍建设思路,探索应急性教师补充和长期性人才培养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加大乡村幼儿园教师培养储备与培训力度,逐步建立一支关爱幼儿、师德高尚、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高素质、专业化乡村幼儿园教师队伍,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具有特色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县级培训幼儿园教师和园长不少于幼儿教师总数的15%。对取得学前教育类专科及以上第二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幼儿园在职公办教师,县财政补贴进修学费的30%,单位承担20%。

(十)逐级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建立与待遇水平相挂钩的荣誉制度,对乡村教师予以鼓励。在省、市政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15年以上的教师予以表彰的同时,县政府对乡村学校从教10年及以上的教师给予表彰;适当扩大“园丁奖”表彰数量,名额分配向基层一线和乡村教师倾斜;各级劳模、名优骨干教师评选向优秀乡村教师倾斜;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建立专项资金,对长期在乡村工作的优秀教师予以物质奖励;在教师招考时,对在本县乡村从教20年以上教师的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结合实际制定本县高中升学乡村教师子女优惠政策;优秀乡村教师优先推荐为党(人)代会代表和政协委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会宁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切实把实施办法、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认真研究谋划,统筹安排部署,扎实有效推进。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宣传、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社、建设、民政、卫生计生、扶贫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衔接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二)明确任务清单。县教育局要编制乡村教师发展规划,统一规划和部署全省乡村教师发展工作;县编办要制定乡村学校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学校编制管理,确保乡村学校编制需求;县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县教育局编制乡村学校食堂、周转宿舍和活动中心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要完善并督促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改革办法,加大对乡村教师倾斜支持力度,解决乡村教师职称评聘问题,促进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县卫生计生局要制定乡村教师体检和就医工作方案,积极服务乡村教师健康需求;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乡村教师诉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定岗定编、职称评聘、待遇保障、条件改善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明确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中央奖补为主、省级统筹安排、市县适度配套”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要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保障领域之一,将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形成稳定投入机制,确保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村班主任津贴以及培训、体检等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实施整体推进。要把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与依法治教相结合,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坚决维护好乡村教师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各方面合理待遇;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相结合,把涉及职称评聘、教师调配等方面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放到位;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补足乡村教育发展短板,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与抓好“全面改薄”相结合,着力改善乡村教育条件,提升乡村办学品质。

(五)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相关部门要发挥教育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定点、定向的原则,选拔最优秀的青年教师到贫困村任教,培养最适合的骨干教师到贫困村从教,让贫困家庭孩子享受优质的教育,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六)强化教师管理。县教育局要加强教师管理专门机构建设,完善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为乡村教师逐一建立师德、业绩、培训、荣誉、健康档案,健全完善乡村教师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乡村教师退出机制,严格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考核不合格、不适应岗位需求的,通过转岗等方式及时退出教师队伍。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优化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模式,创新培训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评价机制,提高培训实效。

(七)突出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组织开展“最美乡村教师典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广大乡村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八)严格考核问责。县教育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乡村教师编制的核定及待遇落实、经费保障、职称评定、队伍建设等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