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的通知

索引号:GS5035/2017-15724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专项/空间/区域规划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日期:2017-01-03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现将《会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随文印发,请遵照执行。

  会宁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9日

会宁县全民健身 实施计划(2016-2020)

为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国发[2016]37号)以及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多元互促、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全面推进群众体育改革发展,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为建设幸福美好会宁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县群众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群众身体素质不断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38%即23万人,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全国目标计划为1.8平方米)。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1亿元,力争在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1%,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超过30%,体育消费额占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超过2.5%。

到2020年,确保构建较高水平的涵盖健身设施、健身活动、健身组织、体质监测等内容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清晰。力促全民健身事业成为我县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文明会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凝聚力和文化竞争力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本计划同时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和土地供给计划,纳入县政府工作报告。

二、主要任务

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实现体育强县的战略目标和建设幸福美好会宁的任务要求,深化体育重点领域改革,创新载体和工作方法,以群众体育为工作龙头,推进我县全民健身体育和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各领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我县体育发展迈上新台阶。

(三)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新媒体等宣传媒介,通过开办全民健身公益讲座、播放体育宣传片、开办体育专栏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全民健身知识、方法和赛事活动的宣传,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体育健身意识,丰富人民群众科学健身内容。深入挖掘我县特色文化,在建设体育文化长廊、体育文化公园、体育文化广场、体育文化街、体育生活化社区、健康促进服务中心时,以歌舞、动漫、视频、文化导识、景观雕塑等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立体呈现,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文化氛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体育锻炼至少1小时以上,提高老年人、中青年、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根据《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测定合格以上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达到92%以上。

(四)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有效扩大增量资源:县城规划区要建成体育场、健身广场、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两场一馆一中心”,每个乡镇建成至少不少于开展4个体育运动项目的综合健身场馆。力争到2020年底,乡镇(社区)体育健身中心、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一村一场)全覆盖。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都要建有体育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推进城市社区“10—15分钟健身圈”建设,重点加强健身长廊、健身广场、健身步道、健身路径、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合理利用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全民健身场地。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利用社会资金,结合旅游景区和新农村规划与建设,合理利用景区、公共绿地、广场及城市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落实好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逐步向社会开放。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

(五)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形成品牌健身活动、大众健身普及活动、赛事活动互为补充的多元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大力开展游泳、田径、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宽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太极拳、骑车、跳绳、门球、棋类、拔河等群众喜闻乐见、简单易行的健身活动。

充分利用我县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体育文化品牌和项目,确保县上至少发展一项省级体育品牌赛事,每个乡镇和行政村(社区)至少有一项固定的体育赛事。鼓励各乡镇、各单位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利用全县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农民运动会、学生运动会、自行车环城赛,元旦“西雁杯”马拉松赛等重大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逐渐打造全县乃至全市品牌赛事,促进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发展。

(六)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按照乡以体育健身俱乐部和健身活动站(点)为点,体育社团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为线的格局,建设社会化健身组织网络。以体育社会组织“3+x”为模式,在充分发挥好县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的同时,增加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以及残疾人、农民等人群体育协会,到2020年,全县单项体育协会至少达到20个以上,乡镇和5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全部成立农民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每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站(点)5个以上,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到34人/万人,直接服务群众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超过50%以上,确保城镇每个社区内至少有2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农村每万人至少具有1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实现每个城市社区、乡镇、行政村的每个全民健身站点至少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社会体育指导员。拓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渠道,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综合素质,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与人群和项目结合的新模式。构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在建立实体中心、站(点)基础上,创新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一套安全高效的全民健身运动信息上传下达的线上管理平台,便于即时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和管理。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使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七)强化全民健身科学指导。体育运动中心要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性宣传,完善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发挥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中的作用,提高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健身指导的有效性。持续推动优秀运动员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化。宣传推行《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新标准,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健身设施。率先创新建立健全我县全民健身水平监测评价体系,满足差异化健身需求,服务我县群众健身事业。

(八)创新全民健身的载体方法。建成“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采取政府主导和社会化投资相结合,达到本级全民健身科技服务标准,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为群众提供个性化健身指导服务。体育产业服务业态进一步优化,引导激励机制不断强化,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水平显著提高。结合《健康中国2030》等总体发展战略,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养老、助残等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规模,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九)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以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因地制宜为原则,以乡镇和农村为重点,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打造“一校一品、一生一技”的学校体育特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等青少年体育品牌活动。加强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定期举办全县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校联赛。构建青少年体育志愿服务体系、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服务网络。

  加强老年人、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适合老年人身体状态的体育健身设施,加强行政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及患病康复人群健身提供科学指导。加大对残疾人体育的支持力度,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各乡镇各单位按照“节俭、高效、惠民”的原则,定期组织举办职工、农民、妇幼、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类人群体育运动会。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科学制定全县足球运动发展规划,把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完善常态化的高中、初中、小学三级足球竞赛体系。因地制宜推广冰雪运动,利用城市空地、公共绿地等搭建可拆装式滑冰场,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

三、工作措施

(十)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结合国家、省市要求,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建立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工作平台,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监督作用。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相关内容纳入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为衡量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结合实际,根据《全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出台相应标准,推进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依托特色资源,积极创建体育生活化乡镇和体育生活化社区(村)。继续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生计生部门的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十一)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按照体育事业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要统筹做好全民健身工作的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等工作。教育、科技、卫生计生、文体影视、国土、住建、农牧、林业等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协同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开展。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定期聘请智库机构,为全民健身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战略规划、标准制定、资源整合、方案策划和监督评估服务。充分调动各类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民间体育社团等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全面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好科学健身指导、人才培训、活动组织、赛事承办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十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县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使《全民健身条例》“三纳入”的要求和《会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要将全民健身重大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库,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严格落实《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用于体育事业的专项资金70%用于群众体育。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智库、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丰富全民健身服务供给。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鼓励和引导公众和社会力量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

 (十三)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搭建更加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全民健身激励平台,拓展激励范围,有效调动城乡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试行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式,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鼓励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等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

 (十四)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制定并实施运动促进健康科技行动计划,推广“运动是良医”等理念,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研究制定并推广普及健身指导方案、运动处方库和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大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素养和能力水平。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建设全民健身管理资源库、服务资源库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使全民健身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精准。利用大数据技术及时分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体育设施利用率,进行运动健身效果综合评价,提高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设施监管效率。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创新,促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升级换代,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科学、安全、灵活、无障碍的健身场地设施。积极支持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品品种,提升体育用品的质量水平和品牌影响力。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科学健身指导。

(十五)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的发掘和扶持力度,重视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中榜样人物的培育。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综治、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牧、文体影视、卫生计生、工会、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各类人才培养渠道。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

(十六)完善法律政策保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实施过程中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旅游、科技、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相关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产品,为举办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全面风险保障。

四、组织实施

以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会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为主线,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共同发力,推动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十七)建立全民健身“大群体”发展格局。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实体报表和信息化管理手段相结合的管理评价决策体系,完善群众体育工作评价办法,有效整合资源,在体育系统内外凝聚起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合力。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

 (十八)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制定出台后,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并在2020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机制。

五、计划项目

(十九)体育场馆(场地、中心)项目

1、乡镇(社区)、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中心项目

以争取政府投资、引入社会企业进行运营的方式,建设30个涵盖田径、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等传统项目,兼具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太极拳、跳绳、棋类、拔河等群众活动使用功能的乡镇农民体育健身中心项目。284个行政村的“一村一场”项目实现全覆盖,20个社区和大型住宅区的10-15分钟健身圈基本普及。

2、会宁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

多方筹措资金,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建成会宁县体育中心包括“两场一中心”(万人体育场、全民健身广场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3、体育馆维修和免费开放项目

积极争取政府和上级体育部门的支持,确保体育馆维修改造工程按期完工。严格按照大型场馆免费开放政策进行管理和运营,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健身服务。

4、红色体育健身基地建设项目

挖掘体育活动服务功能,引入社会企业介入商业开发和管理运营,利用桃花山地势和红色旅游的优势,建成集汽车露营、徒步骑行、野外攀岩等健身项目为一体的红色体育健身基地建设等项目。

5、体育健身俱乐部和健身活动站(点)项目

争取政府投入,引入社会企业介入进行商业开发和管理运营,在全县条件具备的行政村(社区)建设体育俱乐部或健身活动站(点)。

(二十)培训类项目

6、体育指导员培训项目

按照目前城镇人口20万人培养12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乡村人口40万人(每万人21名)培养84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至2020年底共培养2000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

7、大型体育活动项目

培育乒乓球、篮球、足球、武术、跆拳道、田径等西北或者国内邀请赛赛事品牌,着力抓好中长跑训练基地和自行车训练基地建设,逐步打造成全市乃至全省的优势品牌。

(二十一)服务类项目

8、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中心(站)项目

建成会宁县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中心,为全民健身提供个性化的测定和运动健身建议服务。利用现有场馆设施,采取政府投资,引入企业管理的运营模式,逐步在县城区以外各乡镇设立分站点开展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会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顺利推进,特成立会宁县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卜继飞副县长

副主任:张旭县政府党组成员

李继军县文体影视局局长

王宁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 周雅昭县政协副主席、民政局局长

杨世梅县政协副主席、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邢耀峰县农办主任

赵艳春团县委书记

胡巧花县妇联主席

张维峰县发改局局长

王池柳县教育局局长

魏踵历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炳乾县财政局局长

周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彦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孙子义县环保局局长

黎鹏笃县住建局局长

吕彦琪县卫计局局长

赵连智县体育运动中心主任

和永明县残联理事长

陈继荣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张彩虹县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赵仰宪县电视台台长

牛世勇县体育运动中心副主任

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体育运动中心,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赵连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