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索引号: | GS4932/2021-15681 | 部门: | 孟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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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村务公开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10-13 |
(一)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二)无驾驶证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扣留车辆,处500元罚款,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三)农用三轮车违法法载人,处200元罚款。(四).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200元罚款。(五)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50元罚款。(六)驾驶拼装或以达到报废标准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处2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七)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吊销,暂扣人的驾驶的,处2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八)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处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