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 GS5055/2016-1567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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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县财政局 |
作者: | 县财政局 | 日期: | 2016-03-10 |
会宁县人民法院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基本情况
会宁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和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七)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九)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情况
会宁县人民法院机关内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庭、立案庭、审监庭、政工科、装备科、法警队、办公室十二个庭(室、科、队)。下设会师镇法庭、甘沟法庭、大沟法庭、新堡子法庭、刘寨法庭、党岘法庭、太平法庭、河畔法庭八个基层法庭。本年度没有增减变动。。
会宁县人民法院是由县编委审批的行政单位,机关核定政法编制80人,工勤人员6名,年初实有在职人员75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年初退休人员共21人 。
三、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791.77万元,预算支出791.77万元,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791.7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518.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6.35万元;津贴补贴283.86万元:奖金18.0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7.74万元,其中办公及公用60万元,,工会费9.37万元,福利费1.92万元,取暖费16.45万元,业务费1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7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6.16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15.62万元,生活补助4.01万元。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接待费9万元,与上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