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 GS5055/2016-1552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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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县财政局 |
作者: | 县财政局 | 日期: | 2016-03-10 |
会宁县司法局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公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各项工作逐步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促进民主法制建设。 (二)领导、监督、管理律师和公证工作,按照"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搞好律师服务所和公证处的各项建设。 (三)指导和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体系;逐步形成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体系;帮助、指导司法助理员提高素质,搞好各项工作。 (四)负责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工作及各项建设。 (五)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承担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怍。 (七)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 会宁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是主管司法行政,包括对律师、基层司法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的管理,对二级单位即基层司法所管理含人事权和财权。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后,对情节轻微、少年犯,都将交由司法局及其二级单位监管。 目前,司法局主要的是做普法、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工作。内设3个机构分别是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2.人员情况 会宁县司法局行政编制24人,实有20人;工勤编制2人,是有2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4人。 三、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231.4万元,预算支出231.4万元,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3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157.85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9万元(办公及公用9.66万元,业务费7万元,工会及福利费3.2万元,特需费0.024,取暖费4.7.);住房公积金支出15.0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61.1万元。 2、 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93.57万元,其中政法转移支付金61万,用于装备购置和办案业务支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32万元,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支出。刑释解教人员接送补助5700元。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尽量减少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