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工程秋季造林和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GS3008/2021-15443部门:林业和草原局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
作者:日期:2021-10-09

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退耕还林工程的监督管理,规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程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巩固和政策兑现工作,通过规范资金兑现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等措施,确保退耕还林政策落实到位。在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补植补造、补助资金兑现的同时,也要抓好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等建设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抢抓秋季墒情,全面完成造林任务

2020年度退耕还林建设任务4万亩,春季造林期间由于干旱、地块落实困难,仅完成一部分,加之今年夏季大旱,苗木成活受到影响,各相关乡镇要抢抓秋降雨量多、土壤墒情好的有利时机按照设计标准全面完成造林任务,并对已栽植地块进行全面自查,及时进行换苗补植,确保工程质量。

二、全面盘点排查,切实抓好补植补造

    今年夏季我县旱情严重,地苗木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影响,尤其是国道247线苗木受灾严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对所有退耕还林地块进行全面自查,充分利用秋降雨量多、土壤墒情好、种苗资源足、价格低的优势,抢抓秋季造林时机,按照工程建设标准本着“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农户和流转大户全面开展补植补造工作,确保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全部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三、做好自查验收,提供资金兑现依据

此次补植补造结束时,各乡镇要全面进行自查验收,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现地解决,重点检查验收补植补造后小班及农户面积保存情况、苗木成活(保存)情况,将检查结果登记造册,并及时向不合格的农户和流转大户发放整改通知,要求农户和流转大户及时整改,直至补植补造达到验收标准。乡级自查验收合格后,向县林业和草原局上报自查验收报告,申请县级复验,县级复验结果作为兑现补助资金的直接依据。

四、规范资金管理,严格兑现程序

要严格政策兑现,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杜绝截留、挪用、挤占、贪污及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现象。补助资金兑现前对应兑现面积、补助资金、合格率以及暂缓兑现面积和原因等信息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暂缓兑现的面积,要认真组织村社农户和流转大户进行补植补造,经县乡全面自查合格后再行兑现。县审计局、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将组织人员对政策兑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侵害退耕农户利益的现象发生。

五、完善档案管理,确保规范标准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为惠农资金,涉及农民群众的直接利益,牵涉面广,实施跨度大,补助年限长。档案分为行政管理、工程建设、财务会计、声像照片四大类,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的档案管理工作,确定专人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文字、图表、证卡、声像等资料进行分类、集中管理,做到各个环节与档案建立同步进行确保有据可查。在管理方式上,由现行的管理方式向微机化管理过渡各乡镇要配合县林业和草原局做好退耕还林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农户自愿申请书、退耕还林合同、退耕还林农户管理卡、退耕还林汇总表等档案资料,务必及时报县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存档。

六、加强林木抚育,做好后期管护

加强幼林抚育管理,是促进林木成林、巩固造林成果的有效途径。各乡镇要督促退耕农户和流转大户抓好退耕还林地的松土、树盘除草和越冬管护,对林木及时进行抚育修剪和病虫、鼠、害防治。同时,要充分发挥护林员的职能,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确保林木茁壮成长、郁闭成林,发挥效益。秋季造林时间紧,补植补造任务重,各乡镇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抓主抓重,全面推进,保质保量完成造林和补植补造工作,确保退耕还林工程苗木成活率保存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户,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各级各类核查验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