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头寨子镇人民政府2016年预算公开
索引号: | GS5055/2016-1533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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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本站原创 |
作者: | 财政局 | 日期: | 2016-03-10 |
会宁县头寨子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头寨子镇人民政府是头寨子镇主管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农林水事务和交通运输,负责全镇综合事务的乡级政府。
头寨子镇人民政府内设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5大中心。现共有1个行政独立核算机构。
2.人员情况。
头寨子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核定22人,事业编制44人(其中事业工勤编制2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二、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673.90万元,预算支出673.90万元,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673.9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673.90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9.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41万元(办公及公用经费74.1万元,取暖费18.25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特需费、工会及福利费10.06万元,业务费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98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费77.42万元,精简和遗补人员生活补贴4.9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6.60万元)。
2、 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2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双十条”规定及市委“十六条”规定,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