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2016年预算公开
索引号: | GS5055/2016-1514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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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本站原创 |
作者: | 财政局 | 日期: | 2016-03-10 |
会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基本情况
会宁县国土资源局是正科级单位,属独立的一级财务,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的管理,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拟订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地方性规定,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具体措施;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工作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报省政府、市县政府审批的城县(镇)总体规划的审核;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全县测绘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规划、计划。
(三)监督检查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贯彻执行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监督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基本农田的保护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增加,不减少。
(五)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和实施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和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提供相关社会咨询服务。
(六)主管全县土地征用、划拨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土地县场和土地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实施国有土地划拨用地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管理和审核上报;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查;负责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活动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确认评估结果;依法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的收取及使用。
(九)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进行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发展战略研究;依法管理并实施审批权限内的矿产资源预申请工作;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工作;负责小矿地质储量审批及认定工作。
(十)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十一)负责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并管理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项目测绘;组织指导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管理、测绘县场管理;负责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资料汇交;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和保护测量标志;监督执行测绘行业标准化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地图县场;协助市级测绘主管部门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和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二)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省财政、市财政拨给的地勘、测绘、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会宁县国土资源局内设8个股室(是地籍股、规划建设股、耕保股、地环股、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利用股、监察大队),下属7个单位(分别为会师镇国土资源中心所、甘沟驿国土资源中心所、郭城驿国土资源中心所、党家岘国土资源中心所、刘家寨子国土资源中心所、头寨国土资源中心所、太平国土资源中心所)。
会宁县国土资源局编制人数85名,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73人,工勤编制4人。
三、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574.42万元,预算支出574.42万元,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574.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574.42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44万元(办公及公用37万元,工会及福利费9.4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6.07万元;离退休费62.96万元;从采暖补贴16.62万元;生活补助1.73万元。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1、2016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较上年度增减情况: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8.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2万元。2016年较上年减少13.15万元,因为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费用没有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1.07万元,公务接待预算是根据公用经费的15%预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