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新冠疫情防控紧急提示
索引号: | GS3926/2021-15110 | 部门: | 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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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医疗卫生 | 来源: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作者: | 日期: | 2021-09-22 |
9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报发现3例本土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截止9月22日6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兴隆镇(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街道办事处)利民家园小区、巴彦县兴隆镇(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街道办事处)安民家园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随着“国庆”长假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增多,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的疫情防控策略,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会宁县疫情防控办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紧急提醒:
一、2021年9月6日(含)以来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道里区、南岗区旅居史的来(返)会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主动向当地村组(社区)进行健康报备,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防控措施。
❖凡由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会人员,须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不少于三次核酸检测。
❖凡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会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须临时留观进行核酸检测,并建议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
❖凡由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所在省份来(返)会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二、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报告有本土病例的地区;确需前往的,在出发前及返会后均应向所在村组(社区)和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会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就医过程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县疫情联防办公室:
☎0943-3226930
☎0943-3226750
县疾控中心:
☎0943-3226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