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头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 GS4731/2021-15027 | 部门: | 平头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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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村务公开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09-23 |
各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平头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平头川镇委员会 平头川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9 月 9 日
平头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改善全镇人居环境面貌,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和靓丽文明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镇集中力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镇村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统筹
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镇村联动、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县乡道、村组巷道、河道沟渠等沿途沿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持高效率开展排查摸底,高起点制定措施办法,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高要求进行督导检查,形成镇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的镇村环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拆违。做到凡违必拆,违建清零。全面核实县乡道、村组巷道、河道沟渠等沿途沿线的土地、规划、建设等各项手续,对违法建(构)筑物依法拆除;对村庄内存在的废弃的墙、易地搬迁后破旧房屋、废弃圈舍库房、农村闲置建(构)筑物、房屋场圈、残垣断壁、广告牌匾依法拆除;对临时建(构)筑物、交通沿线违章建筑物、乱建公厕户厕等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依法拆除;对道路控制区内的破旧建筑、无序市场、废品回收站(点)等有碍观瞻的场所进行拆除、迁移、规范。
(二)治乱。做到逢乱必治,不留死角。彻底清理村庄和
道路沿线的垃圾堆、柴草秸秆堆、粪堆、渣土堆、煤堆,合理
设置垃圾箱(桶)、垃圾中转站,确保路面、路肩、边坡、边沟、绿化带、桥涵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集中整治道路沿线乱堆乱放等现象,重点整治镇属范围内的县道主干线以及村庄与户内的脏、乱、差现象;严厉整治乱倒垃圾的行为;整治街道、
道路沿线乱停乱放车辆、占道经营、车辆修理、加水洗车、打
场晒粮等违法占路损路行为;整治广告标牌标示不规范不完善、“脏乱差”,道路设施损毁和不完善等问题。
(三)提质。做到建管并重,提升品质。按照“拆、建、
管”同步推进和“治好、治美、治顺、治彻底”的总体要求,
以镇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契机,结合乡村建设示范行动,运
用“随手拍”等现代化监督管理手段,融入地域特色、文化元
素、现代理念,加快镇村环境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实
现镇村面貌大改观、环境大提质、居民幸福感大提升,增强平头川镇的环境吸引力和区域竞争力。
三、整治任务
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坚持以村社为主、镇属单位联动的工作原则,高标准严要求,明确整治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开展专项执法,坚决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攻坚战。
(一)整治镇村违法建设行为。集中整治镇村土地违法、建设违法、“乱占”“乱摆”“乱养”等违法行为,重点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平头川镇总体规划建设的;对超过批准的面积占用土地的;对擅自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对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的;对整治范围内的破旧建筑物、店外店、店外棚、简易房、废旧回收点等有碍观瞻的建筑场所和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对道路两侧持证合法企业进行规范整顿,对无证非法占地行为坚决查处取缔;负责核实道路两侧建筑物的用地手续,对道路沿线的非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相关职能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恢复的坚决恢复。(牵头领导:田旺祖;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二)整治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对镇区、背街小巷、无主管院落、企事业单位及所属住宅小区、公路(道路)沿线、河道沟渠、村内庄外、房前屋后、田野地头、山坡洼地等区域堆积(散落)的生活垃圾全面清理。组织保洁队伍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日常清扫保洁,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做到重点地段日产日清,其它区域随满随清。加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形成便捷有效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镇村区域划分为若干单元,实施网格化管理,确定网格区域负责人或网格员,对乱扔乱倒垃圾行为进行管控。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垃圾破坏环境行为。(牵头领导:田旺祖;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三)整治乱堆乱放柴草杂物。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和广
大群众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河塘沟渠、村道巷道、户内户外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清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秸秆、尾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除侵占道路和公共区域的土堆、粪堆、柴草堆。对全镇农田秸秆实行秸秆还田等无害化综合利用,对公路沿线农田深松或旋耕,做到田内不见秸秆、埂边不见荒草。取缔公路沿线牲畜散养点,严禁在道路两侧放牧。对道路沿线进行造林绿化和树木补植补栽、扶直固定,加大秸秆焚烧查处力度。强化治理整治范围内的河道水域,清运垃圾、割除杂草、平整河岸、修缮河堤、整修绿道、绿化美化。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卫生的生产生活习惯。(牵头领导:巩望军;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四)整治乱拉乱挂电线光缆和乱涂乱画广告牌匾。由镇属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对线缆凌乱低垂、乱悬挂、废弃线缆拖地等,采取一杆多线、捆扎线缆、清理断头线缆、拆除废弃线缆、入地敷设等方式进行清理。迁移整治范围内的电杆、线路,清理整顿私设电杆、乱拉杆线行为。拆除镇村范围内、公路沿线违法设置广告牌匾,清洁更换污损广告牌匾,加固维修存在安全隐患广告牌匾,及时清理乱拉乱挂简易横幅及乱贴小广告。全面整顿农村商业广告标语乱喷、乱涂、乱贴现象。全面清理整治范围内的地面墙面、树上杆上张贴的违法和无序户外广告,乱涂乱画的涂鸦牛皮癣、空中悬挂的破旧彩旗和白色垃圾。(牵头领导:陈小伟;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五)整治乱搭乱建房墙棚舍和烂房烂圈。拆除填埋长期
废弃、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畜禽圈舍、
露天茅厕、枯井旱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
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住宅、旧村址、旧校舍,对
损坏、坍塌的院墙按照安全、简洁、美观原则进行修缮维护。
(牵头领导:巩望军;辅助配合: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各行政村)
(六)整治乱挤乱占公共空间和破损路面。依法查处擅自
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行为。清理整治侵占公共空间乱搭乱建和公共区域乱堆乱放行为;依法查处占道经营、打场晒粮、摆摊设点、马路市场、加水洗车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停车,
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载货车辆。粉刷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物立面;平整、硬化绿化道路与临路房屋之间土地;取缔拆除公路区域内的宣传牌、广告牌等非公路标志牌;及时修复路面坑槽、公路裂缝、地质沉陷、水毁损害;及时填充更新缺失损坏、变形走样、标识模糊等标志标牌标线、护栏护墩。硬化村社主干道土路;增设过村主干道照明设施。(牵头领导:田旺祖;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七)整治乱泼乱排生活污水。重点整治因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不足、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和农村厕所改造不规范等造成的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护,配套完善污水收集管网。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启动排整治理工作,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营监管。(牵头领导:田旺祖;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四、实施步骤
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分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镇属单位、各行政村要根据整治重点,对管辖区域内的人居环境问题,特别是县乡道、村组巷道、河道等沿途沿线存在的各类人居环境问题,进行深入彻底、全面准确的拉网式排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各村、镇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相互联动、密切配合,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镇村拆违治乱专项行动。要根据整治标准和排查出的各类问题,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详列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
制定工作措施,倒排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确保所有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适时召开全镇现场推进会,
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对各村和镇属有关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完善治理长效机制,严防出现反弹现象,推进镇村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各村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并于11月30日前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镇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平头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包村组长督促落实好所包村的整治工作,强化力量配备,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二)实行网格管理。健全完善镇、村、组、户“四级网格”管理体系,加强网格长、网格员队伍建设,广泛动员基层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驻村干部、帮扶干部、科技特派员等积极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网格管理中来。动员群众、依靠群众,调动群众参与热情,义务投工投劳,真正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加强督查督办。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开展联合行动和集中整顿。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镇村人居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受理和处置。充分利用“随手拍”、经纬度相机拍摄等手段,对各村和各单位进行督查,对反馈问题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由镇纪委监委严肃问责。
(四)注重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报纸、新媒体等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各村、各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的进展、做法和成效,让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镇上下积极参与、共同行动、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治本之策,坚持“拆、治、建、管”同步发力,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巩固整治成果。专项行动结束后,镇上组织人员对各村整治成果进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兑现奖补资金。不断扎实推进常态化整治,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配齐配全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组建专门队伍,优化资源配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广泛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讲文明的好风尚、爱整洁的好习惯。
附件:1.平头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平头川镇拆违治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3.平头川镇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4.平头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负面清单目录
5.平头川镇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6.平头川镇农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附件 1
平头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赵艳春 镇党委书记
陈立朗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振盼 人大主席
武国梅 纪委书记
王彦强 镇党委副书记、柳树沟村包村组长
巩望军 副镇长、万曲村包村组长
陈小伟 武装部长、李湾村包村组长
王娟周 党建办主任、张咀村包村组长
田旺祖 副镇长、双头村包村组长
成 员:张 宁 司法所长、马路村包村组长
朱 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平头村包村组长
杜秀萍 社会公共事务中心主任、任湾村包村组长
何慧燕 综合行政执法队长、青龙村包村组长
王小兵 镇教管中心主任
魏 俭 镇派出所所长
刘汉俊 镇初级中学校长
张鸿祥 镇中心小学校长
陈 琳 镇卫生院院长
王治江 镇信用社主任
郭 娜 镇幼儿园园长
芦旺盛 镇兽医站站长
师 亮 镇国土所所长
梁胜前 食药所所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单位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严格督导考核,全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王彦强 党委副书记
巩望军 副镇长
田旺祖 副镇长
副主任:张 宁 司法所长
朱 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杜秀萍 社会公共事务中心主任
何慧燕 综合行政执法队长
办公室成员由相关负责人组成,下设三个专责组。
三、专责工作组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责工作组
组长:巩望军
成员: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统筹安排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
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镇村拆违治乱整治专责工作组
组长:陈小伟
成员: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统筹安排全镇镇村拆违治乱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
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专责工作组
组长:田旺祖
成员:各网格单位
统筹安排全镇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工作,协调解
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 2
平头川镇拆违治乱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落实好平头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依法整治、镇村联动、有序稳定、
群众参与原则,重点整治拆除镇属范围内未经批准,未取得规划、建设相关许可等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规定,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使用性质的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有效期限未及时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违法建设。重点整治镇区、村庄以及河道、交通沿线等范围内存在的乱建、乱摆、乱放、乱停、乱养、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拉、乱架、乱接、乱施工等现象。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土地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平头川镇总体规划建设的;对超过批准的面积占用土地的;对擅自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对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的;农村道路两侧无证非法占地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整改、查处、拆除、恢复。(牵头领导:田旺祖;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二)整治乡镇违法建设行为。对在镇区、镇村结合部及各村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类违法建筑;对擅自在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上建设的各类违法建筑,要加大整治拆除力度。限期拆除空心村、无人居住的闲置宅基地、无人居住的危房、残垣断壁、塌窑等影响村容村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建筑物;依法拆除侵占道路、广场及各类公共设施用地的违法建筑;依法依规整改或拆除未经审批,不符合村庄规划的建筑物;限期搬迁或依法强制拆除未经批准在农村村民集中居住区私自建设的养猪场、养鸡场等畜禽养殖场所。对拆后腾出的土地按照村庄规划宜耕则耕、宜绿则绿,达到拆违还路、拆违增绿、拆违添景的效果。(牵头领导:田旺祖;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三)整治“乱摆”“乱放”问题。针对道路、临街商铺、
河道沿线私自经营、货物占道、生产生活资料乱堆、牲畜散养等乱象,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整治,做到镇村环境整洁有序。临街商铺(场)严格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门前五包责
任书签订率达到 100%,无向店外地面抛洒垃圾或倾倒污水现
象。镇村道路沿线无车辆修理、加水洗车、打场晒粮等占路、损路行为。镇村公路沿线无牲畜散养、道路两侧放牧等行为。道路沿线无占用公共场所经营小卖部等私自占道经营行为。街道无未经批准占用公共空间乱摆摊设点现象。(牵头领导:陈小伟;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四)整治犬只“乱养”问题。按照《白银市养犬管理条
例》,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除公安单位禁止豢养的犬类外,居民豢养的宠物犬必须登记、防疫。未登记或接种兽用狂犬疫苗的,一律收缴,并按相关规定处置。切实加大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力度,治理流浪犬随地便溺、乱咬伤人、乱叫扰民、上路扰车等乱象,实现居民区、街头无流浪犬,无宠物随处乱排粪便影响卫生现象。(牵头领导:陈小伟;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五)整治“乱贴”“乱画”问题。针对镇村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公共设施标识牌、临路临街墙体等乱贴、乱画等现象,加强广告质量和内容管理,统一广告牌匾的规划审批,规范各类广告设施、门头牌匾的设置设立。临街建筑物立面上的瓷砖、涂料、玻璃幕墙等保持完好整洁,墙面无乱贴乱画现象。镇村道路、广场及镇区出入口设置的各类广告、商店橱窗和门面牌匾,其表面(含气球、支架等)无浮土、锈迹、油渍等污垢。镇区内严格禁止散发“小广告”。住宅小区路面、墙面及公共设施等区域无“牛皮癣”现象,宣传标识无乱贴、乱画现象。(牵头领导:陈小伟、田旺祖;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六)整治“乱排”“乱倒”问题。针对河道水渠垃圾、漂浮物、污水、有毒有害物质直排等现象,加大整治力度,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化责任监管,重点加大河塘沟渠垃圾污水等环境污染整治,严肃查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直排河道行为,确保河道水渠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污水排放、无有毒有害物质直排。对镇村地面、道路两侧及附属设施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随意堆放、随意倾倒等乱象,加大整治力度,规范各种垃圾收集、清运管理。镇区道路、街道、文化广场、党政机关驻地、背街小巷、镇村结合部、住宅小区等重要地段,地面不得有垃圾、污水、渣土和动物粪便等。所有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日产日清。(牵头领导:田旺祖;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七)整治“乱接”现象。严格执行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专项规划的执行力度,针对未经批准,私自连接供水、
排水、燃气、供热管网等乱接现象,加大整治力度。对私接行
为进行严肃查处,发现一处关闭一处,并予以处罚。经过治理,
确保每一处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管道安全无虞、畅通无阻,
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实现全线巡查、有漏必补、有堵必通、有坏必换。(牵头领导:田旺祖;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三、实施步骤
全镇拆违治乱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9月1日开始至2021年11月30日结束,分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9月1日—9月15日)。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机构,根据整治范围和工作职责,对管辖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和各种影响镇村环境的现象,特别是对镇区、镇村结合部、村庄以及河道、交通沿线等重点区域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彻底的排查摸底,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16日—2021年10月31日)。按照行政村由属地政府负责,其他单位紧密配合、相互联动的原则,全面开展镇村拆违治乱专项整治行动,分阶段、分区域列出整治重点项目和内容,根据实际制定分类处置法,坚持“凡违必拆,违建清零;逢乱必治,不留死角”。整治过程要严格依法依规推进,做到标准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窗口、信箱、电话等方式方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拆违治乱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拆改”结合,对拆除后的空地严格实施清场控违管理,提前做好规划设计,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对全镇拆违治乱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建立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实现全镇镇村拆违治乱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查找分析存在问题,部署开展“回头看”,巩固拆违治乱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各单位、各乡镇逐项对照各自工作任务、对照“拆违治乱”要求和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行再检查、再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平头川镇镇村拆违治乱专项整治专责工作组,负责全镇镇村拆违治乱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村、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对照重点任务,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村各单位成立专门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压实压紧责任,强化力量配备,明确整治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进度,深入推进镇村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二)严格责任机制。全镇镇村拆违治乱专项整治行动中,严格落实包村包抓制,实行包村领导包抓责任制,包村领导负责专项整治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协调指导、综合调度等工作,牵头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严格落实镇村环境卫生网格责任单位包抓制,实行城区环境卫生网格责任单位、包村干部等包抓制度,积极参与镇村拆违治乱专项整治行动,帮助解决具体问题。严格落实各村管理责任制,各村为本辖区拆违治乱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违法建设拆除、乱建、乱摆、乱放、乱停、乱养、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拉、乱架、乱接、乱施工等工作。严格落实职能单位监管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整治”的原则,镇区由各相关职能单位牵头,负责各自监管领域内拆违治乱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制度,对违章建筑拆除面积大及其他重点工作整治难度大的问题,各村、各单位报请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实行联合执法。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各村、各责任单位将《平头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于每月25日前报镇拆违治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进行通报。
(三)广泛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报纸刊物、互联网、自媒体等新闻媒介宣传拆违治乱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既宣传报道先进经验,也公开曝光反面典型,真正起到督促、震慑、警示的作用。各单位、各村要主动及时提供行动进展、成效等方面的报道线索和素材,同时要注重发挥村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配合。
附件 3
平头川镇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
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好平头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要求,扎实推进全域无
垃圾治理集中整治行动,达到“五有”“六无”总体目标(“五有”即: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可靠的资金保障;“六无”即:无垃圾裸露、无污水乱流、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无乱摆乱停、无白色污染),巩固提升我镇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成效,形成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长效机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要任务
全镇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行动以各村、交通沿线、河道水域、公共场所环境整治为重点,持续补齐工作短板,全力提升治理水平,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真空地带,不搞形式主义,使镇村环境卫生尽快实现彻底改观。
(一)整治镇村村庄环境。按照“村容村貌整洁干净、生态环境优美”的要求,结合今年确定的两个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加大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重点对镇区街道、文化广场、商业区、主街道、背街小巷、村庄周边、房前屋后等区域的堆积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鼓励群众参与,动员组织广大农户开展庭院卫生整治活动,及时清理院内杂物、物料、柴堆、粪堆,做到庭院干净、居室整洁;通过宣讲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知识,使农户基本掌握垃圾分类处置常识,对可自行降解处理的垃圾由农户进行无害化处理,减少垃圾收集量,督促农户自觉将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定点垃圾箱。(牵头领导:田旺祖;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二)整治交通沿线环境。压实“路长制”责任体系,重
点整治县乡道、村组巷道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杜绝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和乱扔乱倒现象发生。加强对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保持车辆外观干净美观,车内垃圾定点投放。(牵头领导:何慧燕;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三)整治河道水域环境。压实“河长制”责任体系,全面清理沿河两岸垃圾、打捞水面漂浮物,减少污染物入河,确保河道水渠无垃圾、无漂浮物。(牵头领导:田旺祖;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四)整治街道商超环境。加强镇村购物点、街道集贸管理,配套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大力整治街道内垃圾堆放的问题,做到镇村街道商超环境整洁有序,卫生状况良好。(牵头领导:梁胜前;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五)整治单位内部环境。党政机关、各镇属单位等要做好本单位(片区)楼道、厕所、办公场所、庭院等区域的卫生保洁,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人清理、专人检查。同时,按照镇区 12个网格划分,各单位网格组长组织片区内每周开展1次环境卫生清扫活动。(牵头领导:田旺祖;配合单位: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实施主体:各行政村)
三、实施步骤
全镇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等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9 月 1 日—9 月 15 日)。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要结合集中整治工作重点任务,对管辖区域内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对省全域办航拍反馈问题,2021 年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确定的两个示范村及县乡道、村组巷道、河道、街道商超、单位内部等存在的各类垃圾乱扔乱倒、乱堆乱放问题,进行深入彻底的拉网式排查。同时,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对已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9 月 16 日—10 月 31 日)。各中心站所、各镇属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相互联动、密切配合,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深入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行动。要根据整治要求和排查出的各类问题,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详列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工作措施,倒排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三)巩固提升阶段(11 月 1 日—11 月 30 日)。对全镇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完善治理长效机制,严防出现反弹现象,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各镇属单位、各村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并于 11 月 30 日前将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平头川镇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工作专责工作组,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包村领导督促指导行政村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强化网格化管理,压实“网格长制”“河长制”“路长制”等责任体系,公布责任人和治理任务,做到有承诺、受监督、促落实。
(二)注重宣传引导,动员全民参与。组织青年志愿者、
党员先锋队、网格员队伍、有能力的低保户等力量,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覆盖的宣传方式,制定让大家“能接受、看得懂、记得住”的宣传内容,使集中整治行动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全方位、深层次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全域无垃圾治理集中整治行动中来,形成爱护环境、保护家园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网格管理,推动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城区环境
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度,依托 12 个网格组长单位、114 个网格成员,积极发挥镇属各单位力量。乡镇按照“定人员、定报酬、 定目标、定任务”要求,织密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责任网,构建乡镇、村(社区)、组、片四级网格体系,落实精准管理要求, 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一级网格以乡镇为单位划分,对所辖区域负总责;二级网格以村为单位划分,负责做好动员引导、督促指导等工作;三级网格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负责做好任务指派、日常维护等工作;四级网格延伸到每个保洁片区,负责做好片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完善设施配备,及时收运处置。各村按照农村保洁
员配备每个社不少于 1 人,农村垃圾收集员每村至少配备1人的要求,配齐保洁收运人员;要充分利用已配备的垃圾收运设备,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做到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集中处理,要多方筹集资金,更新、补配老旧破损的垃圾收集转运设备,保障垃圾收运体系正常运转。
(五)强化督查考评,健全奖罚机制。专责工作组将对集
中整治行动开展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反馈信
息、督促整改,促进全镇镇村环境卫生面貌有效改观。对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正面宣传报道。在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根据全镇考评结果,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 3 个村及镇属单位,镇上将严肃问责;按照“大干大补、小干小补”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在经费拨付方面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