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四房吴镇农村集体聚餐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GS3383/2021-14619部门:四房吴镇
栏目:安全生产来源:
作者:日期:2021-08-19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举办婚丧嫁娶等集体聚餐活动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专业和非专业的流动聚餐服务提供者应运而生,由于责任不到位、监管困难、安全意识不到位等因素,导致农村集体聚餐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存在风险隐患。按照《甘肃省农村集体 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辖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要求

(一)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 属地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原则,实行报告登记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二)、村(社区)各级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集体聚餐监管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登记报备、现场核查、登记管理和现场指导工作。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接到宴席承办方或举办方的报告或获得信息后,应认真做好登记等相关工作。

(三)流动厨师必须在县内有加工食材的固定场所,场所符合《甘肃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登记证,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无照无证经营进行查处。

(四)流动厨师必须提前与举办方商定宴席食谱,并对食谱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自行评估,禁止提供凉菜。聚餐提供的食品按成品品种进行留样。

(五)流动厨师在接到举办方要求承办宴席通知后,与举办方确定人数及食材采购方、商定食谱,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平台手机APP上如实申报。并与举办方签订《会宁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承诺书》《会宁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合同》,明确食材采购方、确定食谱内容,进一步理清双方食品安全责任。

(六)农村集体聚餐提供的食材必须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要慎用冷冻食品,尤其是进口冷链肉要索取相关的票据和证明。运输设施设备及食材的车辆必须为密闭厢式车,要定期对车辆及厢内进行清洗消毒,要有冷藏冷冻设备并做到每餐后及时清洗消毒。

(七)流动厨师必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规范操作,坚决杜绝生熟混放、荤素混放等。

(八)流动厨师必须具备每餐桌数3倍以上的餐饮具,并做到每餐次及时清洗消毒。

(九)流动厨师承办宴席但不自带食材者按照《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流动厨师由村级协管员或信息员监督,并报辖区监管所进行依法查处。

(十一)乡镇监管所要建立微信交流群,及时推送“陇上食安”农村集体聚餐手机APP报备流程、注册登陆、报备注意事项等内容,定期通报“陇上食安”农村集体聚餐手机 APP 应用及集体聚餐报备情况。

二、采取有效管理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及各位流动厨师要高度重视各类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监管措施,靠实监管责任。各村及各位流动厨师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切实落实好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安排部署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做好监督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安全意识。镇监管所及要加大宣传力度,定期组织辖区流动厨师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培训,对培训合格的要定期公示,强化流动厨师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镇监管所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流动厨师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健康体检、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的流动厨师要进行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