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异地工伤应该怎么办?
索引号: | GS3774/2021-14600 | 部门: | 老君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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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社会保险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07-12 |
发生异地工伤怎么办?
案情 刘某2015年5月入职A市工程有限公司,被派到B县项目部工地上班,公司未为刘某参加工伤保险。 2015年11月3日,他在B县施工项目工作中受伤。刘某希望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公司却说事故发生地与公司注册地不在同一工伤保险统筹地区,没法申请工伤保险。 公司的说法对吗? 分析 公司的说法是不对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另外,依据《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 本案中,刘某在B县施工时受伤,所在单位注册地虽在A市,但该公司并未为刘某在当地办理工伤保险。 因此,刘某受伤后,应向生产经营地B县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