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GS2149/2021-14480部门:商务局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会宁县商务局
作者:日期:2021-08-06

局属各中心、所、各股室,各商贸流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商贸流通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坚持底线思维,谨防反弹风险,全力做好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根据会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会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的通知》(县防控领发〔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就商贸流通企业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落实防疫保供责任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充分认识当下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对本行业领域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抓好各自领域保供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积极组织粮、油、肉、禽、蛋、奶、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生产调配,确保市场供应,禁止恶性竞争,哄抬物价。深入研判人员流动、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变化,紧盯疫情发展形势,及时调整本行业保供预案,因时因势果断采取针对性措施,严防意外情况发生。

二、做到精准防控,科学防控,确保市场供应稳定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落实好防疫保供民生兜底措施,配合民政等部门做好社会弱势群体、特殊困难群体救济救助工作。各商超、住宿餐饮企业要提供代下单、代采买、送货上门、送餐上门等服务,不得拒收人民币,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切实保障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需要,确保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供需平衡,当发现商贸流通领域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市场异常波动且有不断扩大和蔓延趋势时,立即上报县商务局(0943—3288859)、县防控办(0943-3226930)。

三、保持实时沟通,密切配合,畅通物资保供渠道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生活物资供应渠道畅通,及时解决商贸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流通网络正常运转,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创新物流配送方式,畅通物资保供渠道,满足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需求。坚持底线思维,自觉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物价平稳,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四、力保货源充足,预期稳定,保证疫情市场供应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增加水产品、牛羊肉、鸡肉等产品的上市量;连锁超市、农贸市场要加大货源组织和调运力度,确保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中央厨房和保供企业要动态掌握库存规模,确保达到规定要求,及时投放蔬菜、肉类等地方储备,增加市场供应,稳定市场预期。

五、强化因地制宜,提升服务,保障消费健康安全

各电商企业要做好网上购物,开启疫情“不打烊”模式,推动购物、赶大集等优惠活动线上举办;餐饮、住宿、商超等商贸流通企业正常营业,开通网上下单业务,提供无接触、少接触结算、配送等服务,加强与外卖电商平台对接,提早开通网上预约预定,做好餐饮到家服务;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提高服务质量,多渠道、多方式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居民生活需求。

六、保证安全运营,准确监测,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工作纪律,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动态跟踪舆情信息,主动发声引导,及时解疑释惑,回应消费者关切。及时上报货源、渠道、库存、价格等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惶恐购买情绪。

 

 

 

 

 

 

 

 

 

         会宁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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