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 GS5055/2016-1448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
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县财政局 |
作者: | 县财政局 | 日期: | 2016-08-21 |
会宁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公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各项工作逐步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促进民主法制建设。
(二)领导、监督、管理律师和公证工作,按照"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搞好律师服务所和公证处的各项建设。
(三)指导和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体系;逐步形成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体系;帮助、指导司法助理员提高素质,搞好各项工作。
(四)负责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工作及各项建设。
(五)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承担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怍。
(七)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2、机构情况
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派出机构28个。机关设置政审批服务股、法制宣传办公室、基层工作办公室和法律服务股4个股室。
3、人员情况:会宁县司法局行政编制24人,实有20人;工勤编制2人,是有2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4人。
二、2015年总收入支出情况
2015年总收入38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5年总支出37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44万元,项目支出132.67万元。
三、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381.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44.44万元,用于人员经费226.4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8.02万元; 项目支出137.23万元,用于基本建设类项目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137.23万元。
四、本年度三公经费情况(写CS05表数据)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4.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1.67万元。
较上年度增减情况: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2015年较上年增加1.67万元。原因是2015年是普法宣传验收年,省市检查验收接待多,另外在会宁县甘沟驿镇钟岔村开展法律直通车启动仪式,会后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