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GS1929/2021-14376 | 部门: |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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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08-19 |
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
一、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影院剧院、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人群密集场所实施“扫码测温、核验通行”措施,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可供留宿场所要同时核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严格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实行旅游景区预约制,调控进入景点游客数量,引导游客错峰游览,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坚决杜绝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每名人员、各个环节。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本场所防控工作制度、应急预案、设立临时隔离区,并开展应急演练,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消毒管理制度、人员防护制度,细化实化响应流程、应急措施、处置规范等具体内容,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启动,高效处置。
三、严格落实场所清洁消毒制度
星级宾馆、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建立《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次,记录消毒时间、责任人等信息。每日营业前,应当对场所内外公共部位(门厅、前台、独用楼道、独用电梯、楼梯、场所内卫生间、门把手等)进行全面消毒清洁(建议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者擦拭消毒),并对娱乐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专门清洁消毒(建议使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软质材料的座位可以增加布套并提高更换频次。娱乐场所应当及时对消费者使用过的麦克风、点歌按钮、屏幕、扶手、桌台、键盘、鼠标等设备消毒。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制度
星级宾馆、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储备充足的口罩(建议配备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者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物品等防护用品。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等清洁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清洁,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储存和使用消毒物品,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定期检查防护用品,及时补充更换。
五、严格落实文旅行业外出人员管控措施
各旅行社要暂停开展赴省外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接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组织省内旅游要控制团队人数,合理安排旅游线路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认真落实游客、导游、司机等人员的测温、验码、戴口罩、乘车隔位坐、就餐隔位吃等防控措施。文旅系统干部职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跨区域出行要向单位报备。
六、严格落实聚集性娱乐活动管控工作
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原则上不再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核验健康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一律报县联防联控办公室审核。
七、严格落实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各文旅企业督促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符合接种条件的从业人员应接尽接,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八、严格落实疫情防范宣传工作
星级宾馆、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在醒目位置通过设置提示牌,张贴健康提示、显示屏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员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
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