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和严禁耕地撂荒的公告
索引号: | GS4090/2021-14339 | 部门: | 杨崖集镇 |
---|---|---|---|
栏目: | 强农惠农信息 | 来源: | 杨崖集镇 |
作者: | 日期: | 2021-04-09 |
为制止耕地撂荒现象的蔓延趋势,稳定我县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确保粮食生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
二、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2号)要求,强化耕地监督管理,对撂荒地一律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
三、因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家中缺少劳动力或因疫情未返乡等无法耕种,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必须委托亲友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耕代种,或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进行复耕复种。
四、广大农户要深刻认识到耕地撂荒问题的严重性,并相互告知,积极组织开展耕地复耕复种工作,能种粮的尽量种粮,不能种粮的可以种植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绿肥作物等,确保耕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会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