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索引号:GS4048/2021-14278部门:丁家沟镇
栏目:医疗保障来源: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
作者:日期:2021-08-0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下午4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华波、基金监管司负责人段政明、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蒋成嘉介绍《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的吹风会我们邀请到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女士,请她为大家介绍《意见》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华波先生,基金监管司负责人段政明先生,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蒋成嘉先生。首先,有请李滔女士作情况介绍。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

  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今天来参加吹风会。首先,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国家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给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并和大家一起交流。

  医疗保障制度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据统计,2020年底,我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3.6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2020年全国的医保基金收入达到2.48万亿元,支出2.1万亿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领域的便民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李克强总理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依法管好用好医保基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近年来,国家医保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部署,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医保服务经办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和便利性上,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群众反映办理医保服务事项频次高,报销手续杂,报销材料比较多等一些问题。为解决医保服务领域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医保服务更加便捷,群众办事少跑路,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务院办公厅职能转变办研究起草了《意见》,开展了多次实地调研,征求了全国31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公安部、人社部、卫健委等17个部门的意见,7月7日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近日正式印发。

  《意见》明确了优化医保领域服务便民的总体目标。重点是加快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切实提高医保服务水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聚焦优化医保政务服务,在便民服务上出实招。包括解决群众医保报销申请繁、手续杂的问题;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解决群众办理频次多、跑路多的问题。

  二是聚焦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深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与卫生、药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各部门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医保系统与医院、药店的全面对接,推动医保经办服务网上办理,逐步实现住院、门诊费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三是聚焦守护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严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提升打击欺诈骗保能力,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从参保群众的需求出发,想办法、出实招,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不断地提升医保政务服务的便捷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以上是我简要介绍《意见》的相关内容,谢谢大家,也欢迎各位媒体朋友提问。

  主持人:

  谢谢李滔副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各位可以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海报新闻记者:

  在全民医保的形势下,医保政务服务可以说与每一位老百姓都息息相关,一旦出现反反复复要求提供一堆材料,办理起来拖拖拉拉的情况就很容易给老百姓带来困扰,甚至可能会影响后续的就医。请问在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规范流程方面,《意见》中有哪些针对性举措?谢谢。

  李滔:

  这个问题可能很多老百姓都非常关注,也是我们《意见》中着力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下面,这个问题请医保中心的成嘉主任回答。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蒋成嘉:

  谢谢媒体朋友的提问。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关系亿万群众切身利益。去年5月,针对群众医保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国家医保局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简化了办事手续、精简了办事材料、压缩了办理时限以及规范了服务流程,主要目的就是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全国清单》共分为10大类28个事项,基本涵盖了全国主要的医保服务事项,包括群众最关心的医保参保和变更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用手工报销、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等。

  《全国清单》明确要求,涉及群众的经办服务事项,办理材料均不超过4种,并逐一列明,取消了“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表述,9个服务事项可以一证办理,4个服务事项实行承诺制。材料减少最多的从10项减少到3项,办理所需材料数量总体压缩超过40%。办理时限较之前各地实际办理时限均有大幅缩减,整体压缩比例超过50%;逾30%服务事项缩减量达25个工作日,近40%服务事项缩减量达15-20个工作日,最大缩减量达30个工作日。即时办结的为12项,占比达46%;5-20个工作日办结事项为9项,占比为35%;3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的为5项,占比为19%。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以《全国清单》作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最底线,在《全国清单》基础上再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在《意见》中,我们进一步对清单制度作出了明确部署,要求全力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在2021年底前,全面实现清单制度在各级医保部门落地实施,基本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在全国范围内无差别办理,并要求坚决取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之外的办理环节和材料,推动医保服务逐步走上标准化规范化轨道,切实解决医保报销等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繁、手续杂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力求实现“群众办事不求人、最多只跑一次”。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中心记者:

  我的问题是医保业务和政策本身就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有些业务还涉及到其他部门。此次出台的这份意见,在让老百姓少跑步方面,以及多部门的协调方面是否有针对性措施?谢谢。

  李滔:

  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近年,医保局成立以后,的确是整合了各个部门医保的业务工作和职能。在经办服务方面,很多服务也涉及到多部门联办。而且本身医保部门,也有很多业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种业务工作也需要联合办理。所以在这次《意见》中,进一步优化了相关服务举措。

  第一,在医保部门内部推行“一窗式”办理,把医保内部相关的险种和业务,包括基本医疗、大病、救助、生育保险等相关业务,在医保经办窗口推行全部能够一窗受理,通过推行“综合柜员制”,也就是企业和个人按照医保服务事项清单和需要报送的相关材料,在医保经办的一个窗口,所有业务一起受理,然后在后台进行分办,最后的办理结果也是由统一的综合窗口向老百姓反馈。这样让医保服务多运转,老百姓少跑路。这是我们医保系统内部的“一窗式”办理。

  第二,涉及到相关的各个部门推行“一站式”服务。医保涉及到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与税务部门、人社部门相关,在缴费环节和银行可能还有关系,还要去缴费。为了让老百姓少跑路,我们鼓励当地基层政务服务综合大厅一并设立“一站式”联办窗口,实现参保、登记、缴费相关服务“一站式”联办,让企业和群众尽量在一个办事地点、一次性办完。

  第三,《意见》中提出费用“一单式”结算,有的老百姓除了参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享受医疗救助以外,可能还购买了商业健康险。原来由于信息系统没有打通,除了基本医保和大病、救助结算,老百姓需要拿着相关的材料到商业保险机构去结算。在《意见》中,我们鼓励医保经办机构将基本医保、大病、救助和商业健康险在一张报销单上能够一次性结算,最大限度地方便老百姓。

  同时,在刚才说的“一窗”“一站”和“一单式”,推行“一次办”以外,我们还将医保经办服务不断下沉,让老百姓能够在身边办,把一些相关医保服务下沉到街道和乡镇,甚至下沉到社区和村里。另外,一些服务能在医疗机构办理,让老百姓就医的同时就能办。比方说一些门诊慢特病种的认定和新生儿出生以后的参保,老百姓在医院里就医的时候,相关业务在医疗机构里办,尽量让老百姓少跑路,让老百姓的体验更加便捷,不断提升他们的满意度。

  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请问国家医保局为方便患者看病就医,在“互联网+医保服务”方面作了哪些工作?谢谢。

  李滔:

  谢谢这位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请医药服务司的黄华波司长回答。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华波:

  谢谢媒体朋友的提问。应该说“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信息和处方多跑路、患者少跑腿”。早在2019年的时候,国家医保局就印发了一个文件,《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就是我们说的47号文件,这个文件明确了对于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如果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的内容相同,并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的,对于这些医疗服务经相应备案程序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且按规定进行支付。

  47号文件印发以后,各省区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和细化了相关政策。我们统计了一下,截止到目前,有北京、浙江、宁夏等23个省市出台了地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文件,其他的省市基于国家明确的收费政策,允许医院直接按照47号文件执行。比如说四川省明确了互联网复诊、远程会诊、远程病理会诊、远程胎心监测这4个项目的价格以及医保支付的政策;甘肃先后制定并且公布了两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涵盖了远程诊查、远程会诊这三个大类,6项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并且全省统一规定了最高限价。

  去年3月份,为了应对新冠疫情,慢性病人的用药需求,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一个文件,《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且开具了处方,发生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当地的医保规定进行支付,参保人就像在实体医院的刷卡和购药一样,诊疗费和药费医保负担部分在线直接结算,个人仅仅需要负担个人自付的部分。疫情期间,有江苏、上海等地一些部分医院已经实现了医保在线结算,医保患者在家就可以问诊,线上可以脱卡支付,药品直接配送到家。我们统计了一下,去年到6月底的时候,上海市有12家医疗机构实现了医保在线实时结算,结算人次超过1.78万,总费用接近300万元。到7月份的时候,北京市有6个区15家医院实现了医保信息系统的接口对接,通过互联网诊疗,接诊了5000多人次,发生医疗费用168.6万元,医保支付接近100万元。

  去年10月份,在47号文件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进一步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充分认识“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做好医保的协议管理,完善医保支付的政策,优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强化基金监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