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核拨2021年7月份优抚资金的报告
索引号: | GS3343/2021-14131 | 部门: | 韩家集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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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社会福利 | 来源: | 党政办 |
作者: | 日期: | 2021-08-19 |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甘民发〔2018〕160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抚恤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社〔2018〕78号)精神,我镇王秀兰等138人符合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条件,现需发放2021年7月份优抚抚恤补助资金54969.16元(其中:死亡抚恤3人补贴资金6217.5元;伤残对象4人补贴资金7316.66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15人补贴资金12545元;农村退役籍士兵115人补贴资金28890元),请核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