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吴总德解读《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

索引号:GS5107/2021-13963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领导政策解读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会宁县人民政府日期:2021-07-05

2021年7月2日,会宁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经2011年7月20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通过,《烈士褒扬条例》于2011年8月1起实施。2013年4月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起草了《关于公布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驻会各单位的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政府于2021年7月2日全文印发。

二、主要内容

《通知》决定将红堡子烈士陵园、大沟镇掌里烈士陵园和张城堡战役旧址暨烈士陵园3家烈士陵园列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三、工作要求

按照《通知》要求,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根据《烈士褒扬条例》以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扎实做好英烈事迹发掘整理,加大宣传、陈展工作力度。各乡镇和各部门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祭扫、纪念烈士活动,充分发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相关文档 会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