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川镇2021年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索引号: | GS4060/2021-13936 | 部门: | 中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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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卫生健康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05-21 |
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中川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目标要求,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全镇人民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魏红强同志担任,副镇长赵玲同志担任副组长,食安办、食药所、派出所、动检、农技、卫生、学校、民政、财政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应急小组。
1.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主任由副镇长赵玲同志兼任。
2.抢救组:卫生院院长梁羽同志任组长,镇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及护理工作。
3.现场秩序维护组:副镇长赵玲同志任组长,派出所、交管站、司法所全体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交通运输组: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李刚同志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保障事故中的车辆需求。
5.后勤保障组:副镇长吴雁杰同志任组长,财政所、民政所全体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机制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由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县委办、政府办、县食品质量安全委员会及县急救中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接到报警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
2.未经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方面的情况。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工作不得力,抢救不及时,人为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