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推荐申报白银市创业导师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GS1836/2021-13725 | 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06-2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白银市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白人社发〔2021〕143号)精神,现就在全县范围内推荐申报创业导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白银市创业导师组成人员
(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和被评为市级以上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二)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社会服务机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的业务负责人。
(三)有行业经验和相关资质的企业家,自主开办企业5年以上并保持一定的利润增长。
(四)熟悉创业方针政策的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工作人员,技能型人才具备技师以上技术等级。
(五)投融资服务、管理咨询机构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六)市级以上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负责人。
(七)优秀国家级、省级创业培训师
(八)其他从事创业服务的专业人才。
二、白银市创业导师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公正办事。
(二)热爱创业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技术和经验,甘愿从事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三)熟悉国家、省市有关创业就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市场运作规律,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能够为创业者全面解读创业政策。
(四)有成功创业经验,或有辅导创业者成功的案例。
(五)有资金、人才、技术、市场、设施等资源,愿意为适合投资的项目和企业投资或孵化。
(六)服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安排,能积极主动参加白银的创业指导活动。
三、申报材料
(1)白银市创业导师申请表(具体见附件);
(2)个人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四、申报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创业导师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经所在单位或推荐机构审核后,报县人社局。
(2)审核。县人社局对申报的创业导师材料进行复核后,合格人员报市人社局。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4日。
申报地点:会宁县会师镇现代路嘉禾大厦907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师向平
联系电话:0943-3222960
附件: 白银市创业导师申请表白银市创业导师申请表.pdf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