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草塬镇森林草原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索引号: | GS3750/2021-13686 | 部门: | 白草塬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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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安全生产 | 来源: | 白草塬政府办公室 |
作者: | 白草塬政府办公室 | 日期: | 2021-12-30 |
关于印发《白草塬镇森林草原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依法开展森林草原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不断提升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白银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白银市应急管理局 公安局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森指办字[2021]5 号)和《会宁县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森防指办发[2021]7 号)要求,结合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安排,现将《白草塬镇森林草原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草塬镇森林草原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野外火源管理,切实做好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白银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白银市应急管理局 公安局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森指办字[2021]5 号)和《会宁县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森防指办发[2021]7 号)要求,结合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深刻汲取国内外森林火灾教训,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筑牢火灾防控的人民防线,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杜绝森林草原火灾在同一时段多点爆发、同一地区持续多发,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态势,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全镇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包村组长、各村支书,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草原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镇应急所具体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三、治理内容
(一)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农林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脱离群众路线,对群众不宣传、不发动和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
(二)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存在林内、林缘区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三)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防火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其他治理内容。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障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四、工作责任
(一)落实“一把手”领导责任。各村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森林火灾教训,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将森林草原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加大经费投入。各村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研判本村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确保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坚持齐抓共管,确保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镇应急管理所综合指导各村和相关单位开展森林草原野外火源管理专项治理行动,修订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处置预案,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预警信息。镇派出所要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协同林草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镇教育部门要指导教育系统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行政村要倡导文明祭扫,指导各地做好公墓设施内防火工作。其他各有关单位,也要结合工作职责,主动开展森林草原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等经营单位,要加大巡查打击力度,采取严控措施,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及时开展林区可燃物清理,加大对林内施工单位和流动人员监管,坚决杜绝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开展作业,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2.借鉴疫情防控经验,宣传动员群众,全民参与,盯紧重点时段、重点风险部位,把牢管口、不留死角。
3.狠抓过程控制,盯住隐患问题不放,务求治理成效,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彻专项行动全过程。
4.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
白草塬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