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GS2209/2020-13618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
栏目:预算决算来源: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日期:2020-07-03

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1.主要职能    

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全县双拥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等。会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有机构2个,其中行政1个,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事业1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本年无变动。

(1)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基本情况:机构为正科级建制,机构编制6名(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3个,现有在职职工7人(其中在岗职工7人),内设办公室、宣教维权股、就业安置股、拥军优抚股。下属事业单位会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经费形式为全额事业单位。

(2)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基本情况:机构为副科级建制,编制人员5名(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1个,现有职工4人(其中在岗职工4人),服务大厅内设信息登记、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政策咨询4个窗口。 

二、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45.08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0945万元,增长10.12%。预算支出545.08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0945万元,增长10.12%。本年预算收支与去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兵役优待金发放(县级财政负担40%)和本单位新调入工作人员。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5.0845万元,其中干部职工工资福利预算61.6万元,商品和服务预算9.26万元,县安专项预算474.2245万元。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5.0845万元。行政运行(2082801)45.25万元,事业运行(2082850)25.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26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4.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5万元,工会会费0.68万元)。大学生参军入伍和应征青年进藏入伍(含高原兵)一次性奖励金(2080899)27万元,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2080901)10.032万元,1-4级伤残军人护理费(2080802)7万元,退役士兵安置(2080805)418.1925万元,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业务费(2082899)10万元,拥军优属业务费(2082804)2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9.26万元,其中:办公费4.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5万元,工会会费0.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5.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是因为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双十条”规定及市委“十六条”规定,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变化。

6.2020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采购总安排为0万元。

7.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8.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545.0845万元,预算总支出545.0845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