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的公告

索引号:GS3896/2021-13615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栏目:就业创业来源:
作者:日期:2021-06-03

为做好2021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关于认真做好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172号)精神,现面向全县征集2021年度会宁县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单位及招聘岗位需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

2021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发放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二、招聘范围 

凡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招聘。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属于已就业人员,不在基层就业项目招聘范围内。已享受省财政生活补贴招聘的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三、用人单位要求

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报名参与基层就业项目。用人单位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后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参与范围。

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项目名额,其中,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项目招聘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国有企业没有确定的名录,可将经营范围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大生态产业的国有企业纳入用人单位范围;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当具有民政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证书。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 

1.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2.受过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 

3.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四、用人单位申请及上报岗位计划需提交材料  

(一)用人单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诚信未有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等资料。 

3.企业单位情况介绍,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等,同时填报《2021年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 

4.我县所属用人单位经县人社局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后确认纳入。

(二)上报岗位计划时间 

全县岗位计划于2021年5月31日开始申报至2021年6月20日截止。 

 

联系人:高艳琴  

咨询电话:3512800


附件:  会宁县2021年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