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高山乡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自查工作方案
索引号: | GS3803/2021-13467 | 部门: | 土高山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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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乡村振兴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05-08 |
为全面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实现全乡优质脱贫总目标,根据《关于转发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会脱贫领办发〔20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扎扎实实做好脱贫攻坚自查工作,不断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务求实效。紧扣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拿出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要明确整改目标,分阶段拿出时间表、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推进落实。
——坚持统筹推进。强化系统思维,坚持把自身整改与监督整改统筹起来,把短期整改任务与长期整改任务统筹起来,把自查整改工作与做好全年工作统筹起来,融入各项重点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自查工作的实际成效带动整体工作全面提升。
——坚持从严从实。坚持把高标准和严要求贯穿整改全过程,真正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发扬斗争精神,压实工作责任,敢于动真碰硬,不遮掩回避、不敷衍塞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管用的举措、最有力的行动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虚假整改、数字整改、表面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5月1日-5月16日)
各村要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排查工作要求,明确重点和方向,本村范围内全面开展脱贫攻坚自查整改,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做到自查、整改同步进行。
(二)整改、复查阶段(2021年5月17日-5月23日)
各村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工作,整改要从实际出发,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长期坚持,对于需要长时间和长时间整治的,要在持续推进落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验收、评估阶段(2021年5月24日-5月31日)
通过对照自查整治成果,各村梳理总结,确保自查工作全面到位,由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对共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对个性问题专题研究、逐个解决,做到清仓见底。
四、自查内容
(一)安全饮水方面。各工作小组要统筹组织本村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村级水管员,包村包社包户到人,采取“倒查机制”,从用水农户水龙头开始,对本村范围内村级管网运行情况、自来水使用情况和村级管网管护情况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大排查,针对排查发现不能正常使用的,一查入户设施,统计农户户表冻裂或损坏数量、水龙头损坏情况,以及自来水设施入户部分保护、保温措施情况是否到位;二查入户管道,入村入社支管是否损坏,以及损坏情况,详细排查入户管道冬季冻管户数,入户管道埋藏深度是否符合标准;三查农户户井,户井是否破损,农户对户井维护情况,属于农户自己整改的明确责任盯住整改;四查宣传情况,水务部门印发的用水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群众遇到用水问题在用水明白卡有明确的反馈渠道。
(二)“两不愁三保障”方面。
稳定增收:重点是紧盯脱贫不稳定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持续做好动态监测,及时有针对性的落实帮扶措施,确保不返贫不致贫。今年3月份,我乡集中利用半个月时间,对全乡到户产业进行了普查,从普查数据来看,各村普遍存在肉牛、肉羊等享受产业达标补助农户基础母畜流失问题,这将直接影响建档立卡户的稳定增收,各村要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自查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监管,积极动员农户尽快补足母畜存栏。在自查过程中,既要统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主要增收产业不稳定、规模不达标的问题,还要排查合作社规范提升不到位、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不强、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农业保险未覆盖有意愿的建档立卡户、未及时兑现收益分红资金等问题。
义务教育:一查是否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尤其重视对存在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贫困家庭学生加强监测;二查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是否全部享受“两免一补”和“营养餐”教育资助政策;三查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重视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教育关爱,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基本医疗:一查村卫生室设置是否标准化,每个行政村是否配备合格村医,医疗设备、药品是否合格齐全,是否能够正常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二查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基本医疗特惠政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等相关政策;二是是否全部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人一策”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住房安全:一查村乡居民自建用于出租经营用房,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二是村委会所在地居民自建用于出租经营房屋结构是否安全。二查农村住房安全,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监测户住房安全情况;二是村级《原安全住房台账》中土坯房、建设年代30年以上的房屋结构安全情况;三是村级《易地搬迁台账》和《2017-2019年危改台账》中住房结构安全情况,主要查看是否存在建新不拆危,危房仍然用于居住情况和异地搬迁后危房未拆除仍然用于居住情况;四是村级《不需要改造的危房台账》中住房结构安全情况,主要排查是否还存在危房住人情况;五是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户制定整改计划,做到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三查户内资料是否规范完善,全方位落实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责任,组建到户资料核实组,全面核查房屋鉴定表、竣工验收报告、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等户内资料是否齐全,危改标识牌是否悬挂到位,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户内资料齐全,标识悬挂到位。
(三)扶贫资金发放落实方面。一查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发放是否存在产业奖补与规定发放标准不符或漏发奖补资金,各村对未兑付2020年引种、达标补助资金的贫困户按照产业种类、达标数量等是否建立台账、算清资金缺口;二查在外务工超过三个月的贫困劳动力是否全部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重度残疾人是否安排了与其身体条件匹配的培训,确保做到脱贫劳动力务工补贴发放到位,对2020年交通补贴报账材料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规范工作台账,同时准确掌握残疾人培训需求,实施符合残疾人身体状况的技能培训。
(四)到户产业普查方面。各村对照今年产业普查工作中统计的《土高山乡到户产业排查表》,对我乡种植业、养殖业、劳务产业、个体经营、光伏产业、农户耕地面积等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及时核对更新相关数据,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五)产业扶贫方面。一查农户是否按照“能保尽保、愿保必保”原则,参加玉米、马铃薯、能繁母猪、肉牛、肉羊等农业险种,完成农业保险玉米、马铃薯参保,能否有效防范自然和市场风险;二是对享受种薯补贴的建档立卡户,入户走访,核查种植户性质、领取种薯数量、实际种植面积等情况是否与乡上数据相符,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确保脱毒种薯推广工作落到实处。
(六)就业扶贫方面。一查在外务工人员底数,摸清就业现状,跟踪就业状况,是否已录入大就业系统;二查是否仍有未就业的劳动力,充分掌握未就业劳动力就业创业需求,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和务工宣传力度,动态管理,确保底数精准。
(七)易地搬迁方面。一查是否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有一定产业基础且自愿发展产业的,多措并举落实到户产业帮扶,提高内生发展动力;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务工意愿的,积极提供务工信息,帮助做好劳务输转;对存在因病、就学等返贫致贫风险的,协调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帮助解决就学问题,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积极做好兜底保障,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二查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力度,查所有搬迁户是否全部实现稳定就业,要主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情况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无产业、无就业、弱产业户及边缘户、监测户,详细掌握搬迁户产业发展规划和就业技能特点,对有劳动能力搬迁群众技能特长和务工意向实行台账动态管理。
(八)交通扶贫方面。一查各村道路是否实现通水泥路或油路全覆盖,是否存在进村入组道路还未硬化情况;二查各村对水毁道路数据是否排查准确,并及时上报,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和农产品正常运输;三查是否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机制。
(九)兜底保障方面。一查是否全面落实“应救尽救,应兜尽兜”的兜底保障政策,是否存在“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建档立卡户未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二查是否存在对因病、因灾等导致生活出现困难家庭未实施社会救助。
(十)帮扶责任方面。一查是否根据农户意见建议,按照量身定制、务实管用的原则,及时对“一户一策”进行调整完善,实事求是开展动态管理,确保计划取得实效;二查是否对历年来巡视、考核等各方面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健全工作台账,印证资料是否完善。
(十一)人居环境方面。一查交通沿线、主次干道、乡村内部是否存在垃圾乱堆乱倒清理不及时,村庄外围、荒坡、沟渠等区域存在死角;二查各村建立的清扫保洁、收集转运、门前三包、村级巡查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有无到户三包协议、巡查整改记录;三查各村是否存在秸秆、农膜、尾菜等农业废弃物田间地头随意堆放现象。
五、自查要求
(一)在监测对象和标准上,由过去主要关注建档立卡贫困户,扩展到对所有农村居民进行全面排查,从中发现和确定监测对象。监测对象:由“两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扩展到两类户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衡量标准:从以往主要关注收入和风险,转向对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风险全面研判、综合分析。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及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防止返贫收入监测标准意见的函》函件精神,全省2021年收入监测标准确定为5500元。
(二)在监测帮扶流程上,按照“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零一户”要求,从过去定期识别纳入转向快速发现、及时响应、分层分类帮扶、动态清零。监测主体上,从过去以扶贫部门为主,转向部门联动、上下互动。更加注重农户主动申请、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部门信息比对、乡村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
(三)在健全防贫机制上,建立健全发现响应、核查评估、动态监测、精准帮扶、动态清零全过程工作流程和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发现风险的及时性、监测对象确定的准确性、帮扶措施的针对性和风险消除的真实性。一是建立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畅通农户主动申请渠道,按照风险人群筛查预警标准或条件,完善筛查预警制度,由村、乡、县逐级核查评估,做到早发现、早介入。二是健全监测对象核查评估机制,增加“一算(算收入)、二核(核支出)、三看(查看家庭实际情况)、四评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五公示(村内公示征求村民意见)”的核查程序,提高准确性和群众认可度。三是健全完善“一户一策”防返机制,对确定的监测对象,对家庭及其成员基本情况、主要收入来源和收入水平、家庭大额支出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现状以及返贫致贫风险进行分析,分层分类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具体实施帮扶。四是建立防返成效和风险消除评估机制,按照“一户一策”帮扶计划,由行业部门确定各自的帮扶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并定期评估帮扶效果,提高风险消除的真实性。五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实时数据共享比对,提升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的功能和效率,增强监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在优化扶持政策上,过渡期内,乡党委政府和各村“两委”,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优化完善产业、就业、 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综合保障、扶志扶智、其他帮扶等方面扶持政策,并根据监测对象实际困难加大扶持力度。既注重对监测对象一家一户个体化困难的“一对一、点对点”扶持,更加注重对面上脱贫人口的系统性、整体性全面扶持。
(五)在工作要求上,全体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要健全领导机制,成立土高山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领导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研究解决重要整改事项,及时解决整改问题,主要承担自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各村业务落实,主要承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自查工作具体工作。二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特殊重要性,牢牢扛起脱贫攻坚和自查落实的政治责任,各村包村组长、村支书是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迅速部署、加强调度,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管、自查有成效。三要突出目标导向,把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贯穿自查工作全过程。自查过程中,要对矛盾不遮掩,对问题不回避,多从主观上找差距,坚持和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具体问题扭住不放,一锤一锤钉在实处,逐项逐条落实责任,自查不少一户、不漏一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