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会宁县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GS5055/2019-13448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财政预算决算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日期:2019-09-17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行使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以及全县青年志愿者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发展团属事业实体。

3.参与和组织有关全县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5.组织带领青年发挥在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认真完成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6.组织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和“农业产业化青年工程”,发展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和产业领头人。

7.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领导、组织实施全县“希望工程”。

8.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协助党组织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团的干部。

9.制定全县团的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团的工作,负责筹备、召开全县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和全委会。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共青团会宁县委设3个内设机构,团县委办公室、少工委、青年联合会,青年联合会设在团县委,与团县委合署办公。

1.办公室  协调、承办团县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办公会议、常委会和全团性的大型会议的会务组织及团县委大型活动的安排组织工作;负责团县委部分文件的起草、审核及其他文稿和信函的编发;负责文电、文书处理及文书档案管理;协调机关各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全县团的工作进展情况,搞好信息综合分析和反馈工作;负责总结典型经验;负责团县委机关行政事务、资产管理及机关信访、接待、保密等工作;负责团县委与县直单位、部门的联系,完成书记班子交办的其他事宜。

2.县少工委办公室  研究分析全县团员青少年思想状况,根据县委要求和青少年的实际,提出各个时期进行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指导全县团员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负责保护和维护全县青少年权益工作,组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活动,参与监督青少年法规的执行情况,参与处理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问题,做好会宁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县青年联合会办公室  团结凝聚青年,引导青年创业创新创优,积极投身实践,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成功。指导企业团的工作,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开展活动,研究、掌握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团员青年思想动态,指导企业青年文化建设。负责全县青年岗位能手、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等的评选表彰和县级青年文明号的认定命名。负责县青年企业家协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对青年企业家的培训、表彰、宣传等工作;研究指导全县民族地区团的工作和青年统战工作,在非党青年知识分子、信教青年及少数民族和民办(私营)企业青年中开展交流和联谊工作,组织青联委员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建设;负责处理县青年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共青团会宁县委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青年联合会主席1名,科办员1名。

另核工勤事业编制1名。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7.24万元,支出总计83.8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57.98相比,收入增加了29.26万元,增加33.54%,支出增加25.85万元,增加30.84%,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时将基本户收入支出纳入。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7.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57万元,占64.85%;基本户收入30.67万元,占35.16%。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7万元,占67.48%;项目支出27.25万元,占32.51%。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41万元,较上年增加3.41万元,主要原决算时将基本户收入支出纳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57.98减少1.14万元,减少1.96%。主要原因是2017年召开团代会,列入会议经费,2018年无。较年初预算数33.03增加23.54万元,增长41.61%。主要原因是追加办公经费,人员经费调标等。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57.98减少1.14万元,减少1.96%。主要原因是2017年召开团代会,列入会议经费,2018年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3增加23.54万元,增长41.61%。主要原因是追加公用经费,人员经费调标等。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1万元,占94.94%,较年初预算数36.03增加17.68万元,主要原因:追加公用经费;住房保障支出2.86万元,占5.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84万元,较上年32.34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标,奖励金。公用经费19.73万元,较上年22.46减少2.73万元,主要原因是团代会经费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0.10减少0.0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0.09减少了0.03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06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0.1减少0.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较上年支出数0.09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车辆政策性收回;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批次,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较上年22.46减少2.73万元,主要原因是团代会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共有其他固定资产6.0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会宁县委员会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