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 GS3249/2021-13420 | 部门: | 中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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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社会救助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04-15 |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X甘政办发〔2011〕 6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1〕63号) 等规定,以及省民政厅《关于下拨2021年省级第二批困难群众救 助补助资金的函》(甘民函〔2021 ) 23号),为支持各地进一步做 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兰州新区 2021年省级第二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见 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用于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救 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人补贴、流浪 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 本生活保障支出。该预算收入各地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 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科目,支出根据实际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 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应科目。
二、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 益,请各地在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 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